【笔记】做哲学(10)
1、导言
前面我们谈论哲学之中最重要的一个话题,即身心问题。下面我们来探讨第二个话题,即自由意志的问题。
自由历来是西方哲学的重要问题,“自由”在整个西方哲学之中,有着不同的含义,撇开政治学上自由(政治学的自由,包括个人主义的个体自由,马克思主义的人类解放的自由,民族主义的民族自决等等)不谈,在整个西方哲学史有两种自由观点
其一、理性即自由。这是古希腊人理解的自由,他们认为只有在思辩中,才能享受最大的自由。他所说的思辩必须是无功利,并非是学了有什么用。正因为其无功利性,才是自己决定自身,因此才是自由的。
其二、自由意志。这是基督教出现以后形成的自由,因为基督教创立了一神上帝,上帝的全知、全能和全善的属性,引发了关于恶的探讨,从而哲学家开始探讨,假设存在着这样的上帝,那么人类的自由还存在吗?
而我们所说的自由意志,基本上是从基督教延续下来的问题。
让我们来看一个场景,假设你是一个科学家,你创造了机器人。你的机器人杀死了一个人,警察抓不到机器人,于是就抓你。他们控诉你要为此次谋杀负责,因为是你给机器人编程,然后从事一系列的行为。
而你对自身辩护,你认为机器人也是存在自由意志的,因此他可以为自己行为负责。而检察官认为机器人没有自由意志,因为他们的行为取决于两个要素
1、他的初始构造
2、随后由环境带来的改变
在这两个要素中,机器人都不能作主,因此机器人的行为是他之外的力量控制,所以创造机器人便编程的人应当为谋杀负责。
他认为,即使机器人改变了原来的程序,或者改变周围的环境,由于你是最早给他们编程的人,你仍然有错。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场景,其实“你”就是上帝,而机器人就是上帝所创的人类。放在基督教语境下,就是上帝与人类之间的自由意志的争端。如果人类有罪,上帝是否应当负责呢?
如果你要辩护应当如何呢?你可以这么设想,假设说机器人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人类也没有。因为在成年之前,难道不是由社会、家长灌输一系列价值观吗?自己的出生、基因情况都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因此这不正好如前面对于机器人的指控一样吗?
因此假设说机器人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人类也没有,反之亦然。
那么这就引发了核心问题,人类一方面生活在自然界中,被环境所影响,被基因所规定,另一方面人类似乎总是保有着自己存在自由意志的信念,这就是自由意志和决定论的难题。
首先,我们不可否认,或者说我们总是相信,世界上是存在因果律的,如果说一个东西发生却没有原因,这是荒谬的。尽管我们可以不知道事物发生的原因,但是不能设想他们没有原因。
进一步地说,我们又相信,我们的行为也是有原因的,正如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乃至于佛教等宗教,把人类的行为归咎于业力就是一例明证。
同时,你又会相信,我们是存在自由意志的,因为我们相信我们的选择毕竟是由我们自己发出的,大多数人也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因此自己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所负责。
可是,这就出现矛盾了。从强的决定论的角度来看,孟子所说或许是一个错误。孟子曾经说,
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
从强的决定论角度来看,这个人最终杀死了一个人,我们当然可以归咎于很多很多条件。如此一来,孟子所说的“是我”反倒是不存在了。
这就是决定论的立场,
如果决定论为真,那么我们的自由意志则是不存在的。而一个社会之中,不承认自由意志,那么社会就乱套了。因为自由是道德和宗教的前提,如果一个决定论者杀死了人,他完全可以撇开责任,说到非我也,兵也。因此只有保障自由意志的存在,才能推出人类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所负责。
2、一切都是命运,没有偶然
强决定论者相信,我们是不存在自由意志的。每一件事情,每一个行为都是由因果关系决定的。一般来说,强决定论大多是唯物主义者,比如说原子论者就相信一切由原子所支配。
假设存在上帝,对于上帝而言,世界上发生的一切都是可知的,因此也都是被决定的。
对于传统唯物主义者看来,一切的行为、事件都可以由各种各样的物理属性来解释,因此知道了物理法则的人也有能力预测宇宙的全部未来。
所以他们把宇宙、人类都相信为机械的机器,以至于人类每个想法都是被机械性支配的,所以也没有自由,自由仅仅是幻觉。
那么这样的看法奠基于因果决定论原则,这项原则相信,所有的事件都是前一个事件与物理法则作用的成果
所以在强决定论者看来,可能的未来只有一个,宇宙必须按照自然法则所规定的方式展开。
他们认为自由意志是一种幻觉,比如说斯宾诺莎说,
让我们相信一块石头被扔到天空。假设这块石头有意识,他也会觉得自己有奋力向上的愿望,但是在人类看来,压根没有自由。所以人类的自由其实也差不多,在上帝看来,什么自由都没有。
他们主张的因果决定论和自由意志的不相容,被称之为不相容论。有哲学家以后果论证来说明不相容论
其形式化的表达如下:
大前提:如果因果决定论为真,那么每个事件无非是过去的事件和自然法则的结果
小前提:而我们无力改变过去的事件、自然法则或是他们的结果,包括我们的行为
结论:因此如果因果决定论为真,那么自由的行动就是虚假的。
进一步推论就是,我们无需为我们的行为负责,因为他的结果不由我们自由决定。
在这里,我们需要提一下,因果决定论和宿命论的区别,
宿命论的基本思想是,无论我们做什么,都无法改变未来的发展。而因果决定论则是认为,在这个因果链条下是包括人类的行为,人类的行为也会成为一个条件。
一言以蔽之,宿命论关注结果不可改变,而因果决定论则是注重原因,他所说的是任何事件都必须有原因。而因为有原因,那么人类的行为都是被规定的。
那么,强决定论的观点是否能够成立呢?
让我们想象一下,在地府之中有个陆判,据说他有一本生死簿。如果有一天机缘巧合之下(或许在决定论者看来,这也是被决定的),那么你看到了生死簿。那么你能够改变这本生死簿吗?
让我们从因果决定论开始,为什么我们会觉得每个事件都是由先前的条件和自然法则作用的结果呢?主要理由有二,
1、科学显示因果决定论为真
2、经过反思的常识显示因果决定论为真
近代决定论正是基于物理学的高速发展和精准预测导致的。
其次,就是行为主义心理学的推波助澜,行为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是斯金纳。行为主义就是胡萝卜+大棒的组合。比如说找一个人,做了预定的事情,就给好处,反之就给坏处。慢慢的这个人就会非常听话,他们的行为就可以被预测了。
因此他有句名言
因此在人类行为的原因之中,行为主义者认为是我们后天教化方式不同。所以他们主张环境决定人。所以在他们看来,一个人犯罪了,他无需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他仅仅做了环境设定给他的要去做的事情。
而另一批学者则相信我们的基因是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关于双胞胎的研究发现,双胞胎的脾气秉性,以及未来的发展轨迹展现出惊人的相似性。换言之,这就突破了行为主义的预设,即相信个体的行为取决于后天。
另外一批学者主张社会生物学,他们的代表人物是哈佛大学生物学家威尔森。他们相信我们的基因组合和后天教养的关系是具有上限与下限的。
如果你具备某项天赋,也需要后天的教化。但是基因毕竟给予了下限,所以我们的个性、态度和基本轮廓都写在我们的基因中了。
社会生物学是一门新兴学科,他们研究基因,他们有句名言,叫做鸡只不过是生鸡蛋的工具。意味着个体只不过是基因传递自己的工具。
如果说我们主张基因决定论,那么我们同样是决定论。只不过斯金纳把决定的因素归咎于后天的环境,而威尔森则是归咎于先天的基因。
而与社会生物学不同,物理学却不这么认为,现代物理学相信,
物理学相信在微观的层面,是不确定的(即速度或位置)。
物理学家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决定论的理论无法解释某些实验结果。爱因斯坦就讨厌量子的不确定性,他的名言是,上帝不会掷骰子。他认为我们之所以无法预测,仅仅是因为缺少变量,假设我们可以找到变量,我们仍然可以精准预测。
但是物理学家发现,根本没有这种变量,我们没有能力预测原子事件的发生,不是因为我们无知,而是因为宇宙本身的基本性质使然。
但是强决定论者相信,虽然虽然微观层面我们相信是非决定的,但是宏观层面总还是决定。我们不能说微观是非决定推出宏观也是非决定,这就形成了合成谬误了。
但是,真的如此吗?事实上,微观层面是可以在宏观层面产生影响的。
这个实验就表明,微观层面的不确定性会导致宏观层面的影响。
如果说,微观上的不确定性,反映为宏观上也应当是不确定的。所以人们并不能充分地说明,因果决定论为真,不仅在遗传学、神经生理学和心理学,没有任何科学理论能够证明,人类的行为仅仅只是由先前的事件所引起的。而且我们没有理由相信非决定论仅仅局限于微观领域。
除了科学给予我们的决定论的印象之外,常识也在让我们相信因果决定论为真。但是常识并非充分说明该信条为真,我们需要评估他们,才能充分说明他是合理的信条。
康德相信,除了我们预设因果律以外,否则我们无法理解这个世界。但是即使我们假设因果律,那么也无法说明世界真的就是被决定的。
3、非决定论
非决定论则是相信,有些事件并不是过去事件和自然法则的结果。从这个观点看来,未来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他可以以许多不同的方式展开。伊壁鸠鲁就认为,原子在穿越空间之中的时候,会随机转向,如此一来就保留了自由意志的存在。
强决定论会消除道德,而非决定论则可以保留下道德的存在,
非决定论,拒绝因果决定论,但是这个理论仍然有问题,就是他无法解释个人责任。
因为仅当你做了一个行为,你才可以为行为负责,但是如果说一个行为是随机的,那么你就没有做出这个行为,要让他们为行为负责也是不可能的。
如果说假设某物的运动完全是随机的,那么这个行为就无需为他们负责。
因此行为和反射不同,行为是有意图的,而反射则是无意识的。
所以,即使你主张非决定论,那么有些行为就变得无法解释,他们是偶然的,没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