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需科目流程向导
一、文件依据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25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文件要求,免费学习。
二、学时要求
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每年度不少于30学时。
三、公需科目学习流程(注:必须当年完成)
说明:公需科目学习可登录:
1、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
2、人社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执业药师公需平台。
3、两个学习平台选择一个即可。
(一)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录管理系统
1、登录网站
网址:http://zjjx.zjhrss.gov.cn
(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模式、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2、注册或登录
点击“用户登录”,进行注册或登录。
执业药师、从业药师 “专业序列”和“职称信息”填写示例:
3、选课学习
登录后,点击“课程中心”, 选择课程“点击播放”后开始学习。
点击“个人中心”,在“正在学习课程”中继续学习。
点击“个人中心”,可查看当前公需课完成学时数。
点击“学习档案”,选择“公需科目打印”可打印学时记录。
平台使用咨询:0571-28990788转8009
(二)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平台
https://stu.chinahrt.com/index.html#/pharmacist/index
详细流程请点击:(https://stu.chinahrt.com/index.html#/pharmacist/operationManual#reg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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