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推理文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籍)
推理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哪个版本翻译的最好?

两年前买的上海文艺出版社的译本,收到后就恶心到了。 最早看的还只是福尔摩斯探案经典集,不过那个也感觉翻译的有些生硬了,希望知乎的各位大神指点迷津啊。 …
关注者
248
被浏览
687,583

29 个回答

真想看细节的话,其实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看中华书局李家真译本新星出版社图注本。我说的是【和】,这两种必须都要有。至于群众本,只适合放在书架上落灰。

李家真译本正文翻译非常精细,可缺点是注释不足

图注本正文质量也就比群众本强一点有限,不求甚解的话凑合能看,但注释质量极高,并有多篇扩展阅读。再有,图注本注释多到离谱,但也有更多牵强附会的解读,很多作者写作中的bug和模糊之处,注释会在小说世界里强行圆上,这一点需要注意。

译著的好坏在于细节,不在于感觉。文笔是文笔,准确是准确,一句话有一百种译法,可雅永远也不可能排在信、达前头,没有这两个字镇着,文笔这两个字就是虚的。

品读经典译著是很耗费时间和精力的,说谁好谁不好,不能靠写小作文,写再多水词儿都白搭:经典、权威、口碑、专家、认证、授权,这些都是扯淡。只有梳理、对比海量的正文,这才是实的。

而单纯评论谁好谁不好也非我本意:我们读书的时候往往会快速梳理故事,往往忽视细节,心里可能也会有感觉不对劲的时候,但随着故事的继续就这么过去了。我今天就是来给大家翻旧账的。

我只对比三个译本,我引用的底本是中华书局李家真译本,对照的是新星出版社图注本,还有群众出版社译本,后者又分1981年初版2014年修订版两种。文中引用的知识除非额外强调,均出自李家真译本和图注本注释。

我对比时译本不考虑文笔,众口难调,聊这个没意义。我只评论准确性。诸位若是判断自己手里的译本,大可对照下文诸多关键词,看看都是怎么写的。

关键词我只挑问题比较大的,模棱两可的或者可提可不提的一词一句的细节,我只当没看见。

废话就说到这。


第一部 暗红习作

书名的原文是A Study in Scarlet,李家真译作《暗红习作》。自群众出版社开始,各出版社大都译作《血字的研究》,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错译

  这回的事情,我真得感谢你。要不是你,我可能还不会去呢。那样的话,我就赶不上这个空前绝妙的研究机会了。咱们就叫它“A Study in Scarlet”,怎么样?用那么一点儿艺术词藻,我看也无伤大雅。生活的乱麻苍白平淡,凶案却像一缕贯串其中的暗红丝线。咱们的任务就是找到这缕丝线,将它孤立出来,让它纤毫毕现地暴露人前。

这是第四章结尾,福尔摩斯为此案定的题目

scarlet不是暗红色,而是猩红色、鲜红色,同时该词还有两个释义:罪孽深重的不贞节的。这个颜色并不指代第三章墙上的血字RACHE,而是社会上所有凶案的象征

其次,a study in短语中的study不是研究的意思,而是借用了艺术术语:习作

  新牛津英汉双解:a piece of work, especially a drawing, done for practice or as an experiment
  牛津高阶第七版:a drawing or painting of sth, especially one done for practice or before doing a larger picture
  柯林斯双解词典:A study by an artist is a drawing which is done in preparation for a larger picture.

在艺术领域,尤其是在绘画方面,study特指艺术家在绘制大型画作之前,或为练习某绘画技巧绘制的习作、试作、试画。如同时期美国画家惠斯勒的《玫瑰色及褐色习作》(A Study in Rose and Brown)以及法国画家夏加尔的早年作品《绿色背景之粉色习作》(A Study in Pink on Green Background)。音乐之中的“练习曲”英文亦为study。除此之外,这是柯南·道尔第一篇福尔摩斯故事,亦暗合“习作”之意。

这一经典错译译者为了制造错误,在正文里给读者挖了个坑——art jargon一词,群众版译作美丽的辞藻华丽的辞藻,都是水词儿。李家真译作艺术辞藻;图注本最干脆,直接译作艺术术语

图注本也挺离谱的,它在完全清楚这是一个艺术术语的前提下,注释的结尾写道【而此处的“猩红色”指用血在墙上书写的“拉契”一词,故而翻译为“血字的研究”。】这是胡说八道,这句话直接把原文当放屁了。

该错译的危害也极为巨大,《神探夏洛克》第一集叫A Study in Pink,即是对原著的致敬。然而现在标题和字幕都译作《粉色的研究》诸如此类,愈加离谱。

其实致敬这一书名的还有王尔德,1889年8月,美国《利平科特杂志》的主编在伦敦宴请柯南·道尔和王尔德,向两位作家约稿。这个饭局最终结出了两枚硕果,那便是柯南·道尔的《四签名》和王尔德的《多利安·格雷的画像》。写到这次会面的时候,王尔德的权威传记作者理查德·埃尔曼明言《暗红习作》是一个“颇具艺术韵味的书名”。除此之外,1889年1月,王尔德撰写了评述艺术家-罪犯怀恩莱特的长文《墨水笔、铅笔和毒药》。也许是为了向柯南·道尔致意,王尔德把这篇文章的副标题定为《绿色习作》(A Study in Green),与《暗红习作》相映成趣。英国作家内尔·盖曼的科幻小说《翠绿习作》(A Study in Em-erald)也是以此为蓝本,名字也都是A Study in加色彩名称的套路。 [1]

还有一次致敬,诸位还记得《名侦探柯南·福尔摩斯默示录》系列吗?第670集,嫌疑人直接找了一堆五颜六色的丝线让挑鲜红色的,照应的就是这句台词:生活的乱麻苍白平淡,凶案却像一缕贯串其中的暗红丝线

暗红二字是李家真刻意改的。scarlet本身并不能直接译作暗红,该词的基本释义是vividred,即鲜艳浓重的红色,与血、樱桃、西红柿或红宝石的颜色相近。标题当中的scarlet固然寓有血色之意,但血色亦可用殷红鲜红,牵合为暗红本无必要。译者起初打算译作《殷红习作》,最终还是选择了《暗红习作》:一是觉得中文语境下的“暗红”足以点出血色之意;二是觉得“凶案”作为生活之中的伏线,“暗红”的色彩更有隐隐不祥之感,“殷红”则稍嫌直露刺眼;三是觉得殷红、鲜红都不是美术行当惯用的色彩名称,与习作一词难以搭配,可能会让读者更加费解,直接译成《红色习作》的话,血色的含义又不够明显。 [1]

李家真想要的是凶案现场里血迹已干,颜色已不再鲜艳透亮,而是转为黯淡的感觉,因此对译词做了适当的调整,这类调整没有篡改作者本意不能算作错译

这让我想到了一个类似的案例,出自《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首版第八章提到【牛黄是从的胃里取出来的一种石头,有极强的解毒作用。】原文bezoar的字面意思是解毒药,有极强的解毒作用,大多数出自一种山羊胃中的结石。可是在中国,最常见的解毒结石是牛黄,因此bezoar在汉语语境里和牛黄是等价的,早在《华英字典集成》里就有此译,延续至今。译者把山羊改成没褒贬,不能说是错译(除非后文剧情有哈利为了采集bezoar漫山遍野地抓山羊)。

上部 录自医学博士、前陆军军医约翰·H.华生回忆录

译著原文写的是第一部第二部,上下部是我为了与一级标题区分自己改的。

原文如下:

  BEING A REPRINT FROM THE REMINISCENCES OF
  JOHN H. WATSON, M.D.,
  LATE OF THE ARMY MEDICAL DEPARTMENT

图注本作【摘录自前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群众新版作【前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华生回忆录】。旧版没拆分上下部,只在第一章开头写作【录自前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下部【圣徒之乡】四字未译出。

问题不在于是否强调了reprint(摘录、再版)一词,在于中间名H,群众新版未译出。这一缺译与《暗红习作》没关系,倒与《四签名》密切相关。后者第一章提到手表底盖上刻有H.W.一名,【W代表你的姓氏,家里的珠宝通常都会传给长子,长子又多半会袭用父亲的姓名。】

英语国家的人常常选择父母一方的名字作为自己的中名,因此华生父亲的名字缩写也应该是H。这就是福尔摩斯的逻辑基础。即便小说不写这个H,我们依然可以认为福尔摩斯早就知道华生的中间名,可小说既然写了,那不译出就得唠唠了。

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我在英格兰无亲无故,因此就拥有空气一般的自由一换句话说,拥有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零六便士的人所能拥有的最大自由。既然如此,我便顺理成章地选择了伦敦,因为它好比是一个巨大的污水池,大英帝国境内所有的游民懒汉都会不由自主地流到那里去。我在斯特兰街的一家出租公寓里住了一段时间,过着一种苦闷无聊的生活,而且大手大脚地花钱,远远超过了应有的限度。到后来,我的经济状况恶化到了让人恐慌的地步,以致我很快就意识到,我要么选择离开伦敦,到乡下去过日子,要么就得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一种办法。第一步便是打定主意,要离开那家公寓,另找一个不那么浮华,也不那么昂贵的住处。

这段话最骗人。

每天收入11先令6便士住斯特兰街的出租公寓是什么概念?华生的年薪相当于209英镑,已经是中产阶级的收入了。11先令6便士的购买力大概是现在的40英镑。根据1896版《贝德克尔旅游指南》描述,在斯特兰街附近有不少安静而舒适的旅馆。比如阿兰德尔大街19号的阿兰德尔旅馆,每天房费6先令,包含早餐,如果需要提供正餐则额外收费3先令。

private hotel,词典释义表示,这是一种只接待内部安排的客人的非公开旅馆、内部旅馆。群众版译作公寓,后修订作私人酒店,图注本译作旅店。这类词看起来没啥区别,可不同用词代表的是不同规格

注意苦闷无聊一词,群众版、图注本均译作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结合下句【而且大手大脚地花钱,远远超过了应有的限度】和【另找一个不那么浮华,也不那么昂贵的住处】,我怎么也看不出来原文comfortless(不舒适)的释义是词典第一条没有舒适设施的。这里说的其实不是公寓的环境,而是华生的内心,即词典第二条释义:having or offering no consolation。

再注意斯特兰街一词,又译河岸街、河滨街、岸边街等,位于伦敦市中心泰晤士河畔,紧挨着查林十字路,西南角就是白金汉宫。这就相当于华生住王府井一私人会所去了,说他住得【不舒适】,打死我都不信。

斯特兰街附近有一杂志社叫《斯特兰杂志》,《福尔摩斯》系列自《波希米亚丑闻》开始就是在这家杂志连载的。群众版译作《海滨杂志》,大错。strand的字面意思是海滨海滩或者河岸都成。可在这里,strand对应的是泰晤士河,不是地中海。图注本的特点就是将错就错即便加了正确的注释也是不改正文。其注释表示【Strand有河滨的意思,因此也译作河滨大街岸边大街。著名的《海滨杂志》也以此大街命名。因为“海滨杂志”这一译法被广泛接受,所以不译作《河滨杂志》或者《岸边杂志》。】

被广泛接受的原因很简单:各译者陈陈相因,将错就错,打死不改,读者根本没得挑。

  面对这种形式的相互摸底,我不由得笑了起来。“我私藏了一把小手枪,”我说道,“而且受不了吵闹,因为我神经衰弱。还有,我起床的时间毫无规律,而且懒得要命。身体状况好的时候,我还有别的一些毛病。要说眼下嘛,我最大的毛病也就是这些了。”

原文【I keep a bull pup,】究竟是什么意思?其余各本均译作【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电影《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出现过这条狗,可小说里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提到过。

关于这句该如何理解,图注本有很多解读 [2],不管靠谱不靠谱都会收录进注释里。我倾向于先考虑作者省笔,结合剧情判断是否存在理解错误,再考虑翻译,基本不考虑注释里这些推测,这是替作者圆剧情的套路。不过该注释确实提到了斯特兰街公寓怎么可能允许住客养狗;再者,华生提到过自己【苦闷无聊】【承受不了太多噪音和刺激】,再加上本段说自己【受不了吵闹、神经衰弱、起床的时间毫无规律,而且懒得要命】,就这种生活怎么可能会去养狗?

李家真译注提到,bull应该是bulldog(牛头犬)的省写,后者是一种短管大口径手枪;pup是小崽子的意思,bull pup可以理解为小型手枪。英国枪械制造商韦布利公司于1872年推出的一款左轮手枪就叫英国牛头犬(British Bull Dog),可为佐证。再者,第五章华生也提到【我当兵时用的那把左轮手枪还在】,或许就是这一把。

作者惯用省写,斯特兰街不写街,霍尔伯恩饭店不写饭店,巴茨医院不写医院等等,这里用省写不足为奇。这事儿不能全赖译者,省写就会出这种问题。

打个相似的比方,这好比【我私藏了一把沙漠之鹰】,有译者译作【我养了一头沙漠雄鹰】,这样极端不合理的剧情译者很容易判断【沙漠之鹰】一词另有所指,可到了这里就需要结合上下文和华生的生活习惯了:养狗得溜、得喂食、得忍受狗在家里汪汪乱叫跑来跑去,还得铲屎。华生?还是算了吧。

第二章 演绎法

  9.惊悚文学知识——极其渊博。看样子,他对本世纪发生的每一宗恐怖事件都是了如指掌。

惊悚文学四字,其余各本译作惊险文学,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错的。原文Sensational Literature中的Literature一词,不但可以表示文学,还是(关于某一学科或专题的)文献、著述、图书资料的意思。恐怖事件的原文是horror perpetrated,指的是恶性犯罪事件

文学是艺术,是假的;文献是历史,是真的。这是用词不当。福尔摩斯哪次提到某某某事件的时候会引用小说?(注:本章后文提到爱伦坡等是华生主动问的,不是福尔摩斯挂在嘴边的。)尤其注意【他对本世纪发生的每一宗恐怖事件都是了如指掌】这句,柯南道尔可能会编造、虚构某某犯罪事件,可在福尔摩斯的世界里,这些事件都是真实发生过的。

Sensational Literature在这里指的既不是惊悚文学也不是惊险文学,其字面意思是引起轰动的事件的文献资料。拿中国打比方,就是福尔摩斯对南大碎尸案、白银连环杀人案、白宝山案等各大恶性刑事案件的细节都了如指掌,时常挂在嘴边上,细节都是从各类相关文献里看到的。

  这一点我非常清楚,因为他曾经应我的请求演奏过门德尔松的几首《无言歌》,还有其他一些我喜欢的作品。

原文是some of Mendelssohn's Lieder,图注本也是无言歌,群众本是短歌,且各本都没有书名号。这里的Lieder是斜体,是专有名词,特指门德尔松的《无言歌》组曲

《无言歌》([德]Lieder ohne Worte,[英]Songs Without Words)是门德尔松独创的钢琴曲体裁,对标题音乐和钢琴艺术的发展都有着巨大的启示价值。《无言歌》共八册,总计四十八首钢琴独奏曲。这些曲目是为了让业余钢琴家练习而作。有些福学家指出,由于福尔摩斯使用的是小提琴而不是钢琴,加上华生并不太懂音乐,所以福尔摩斯应该只是拉一些简单悦耳的旋律,而不是完整的篇章。

  教训这个自大狂的机会到了。他刚才只顾着信口开河,可没想到还有这一出。“伙计,请问一下,”我用再平常不过的语气问道,“你是做什么的呢?”
  “当杂役的,先生。”来人粗声粗气地说道,“制服送去补了,所以没穿在身上。”

群众版译作【我是当差的】,图注本译作【信差】。原文是Commissionaire,特指杂役队(Corps of Commissionaires)的成员。杂役队是英国一个提供信使、门卫、安保等服务的机构,机构的名义首脑是英国君主。当时的员工都是退伍军人,有专门的制服。

这个地方必须加注释。【当差的】三字很正确,也很滑头,可这三个字按照古话来说叫衙役,现代中国退伍分配的范围就太广了,这可不是信使、门卫、安保的活儿。至少我是理解偏了。

第四章 约翰·蓝斯的所见所闻

  我当班的时间是从晚上十点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夜间十一点钟,有人在白哈特街打架。除此以外,我巡逻的地区都很平静。夜里一点钟开始下起雨来。这时,我遇见了哈里默彻,他是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的。我们两个人就站在亨利埃塔街拐角处聊天。

这里引用的是群众版,两处错误,前后不对榫了。White Hart不是街道名,是一家酒馆的名字,后文寻物启事译作白鹿酒馆。Holland Grove也不是某个区域,后文荷兰树林荷兰路都不对,应作荷兰林路。荷兰林路在布瑞克斯顿路东面,相隔两条街,肯辛顿公园南面。

柯南道尔习惯简写,译者和精读者必须查阅伦敦地图相关注释,才能明白书里说了些什么。

  我一边慢慢溜达,一边寻思,这会儿要能来上四便士热腾腾的杜松子酒,不知道该有多美。

原文是a four of gin hot。图注本有注释,特指售价为四便士的琴酒(又名杜松子酒),掺有热水和柠檬。群众版浑着译的,作【脑子里正寻思要有热酒喝它一盅该有多美】,图注本译作一盅热琴酒。【一盅】这个字眼我没有查到是从什么角度译出来的,原文指的不是容量,而是售价。图注本正文和注释看来不是一拨人干的啊。

  “我这辈子见过不少醉鬼,”他说道,“醉成那家伙那样的还真没见过。我出去的时候,他正好就在大门口,靠着栏杆,憋足了劲儿唱什么‘科伦比讷的新式旗幡’,要不就是跟这类似的什么东西。他连站都站不住,更别说给我帮什么忙了。”

这一处的原文是Columbine's New-fangled Banner。这首歌可能是对美国爱国歌曲《万岁!哥伦比亚》(Hail, Columbia)以及国歌《星条旗永不落》(The Star-Spangled Banner)的讹听,两首歌分别有“Hail, Columbia”和“the star-spangled banner”的歌词,发音与此相近。而科伦比讷则是英国一种民间喜剧中的定型女角。

这是一个喝多了,一个听岔劈了。

图注本译作【科隆比纳的那段星光灿烂】,注释详细唠了科隆比纳是怎么样一个角色,就是没说这段醉话是什么意思。离谱的是群众本,分别译作【考棱班唱的那段小调】和【科伦·拜恩唱的《新旗帜》】姓名分隔符让我虎躯一震。

第六章 托比亚斯·格雷森大显身手

  《每日电讯报》指出,纵观整个犯罪史,这宗惨案的离奇程度都堪称绝无仅有。死者拥有一个典型的德国姓氏,警方又找不到政治之外的犯罪动机,再加上墙上那行邪恶的字迹,所有证据都表明这是政治难民和革命分子干的好事。社会党在美国有许多分支。毫无疑问,死者是触犯了他们的某种不成文戒条,所以才被他们追踪至此。蜻蜓点水式地说完神圣法庭同盟、托法那水、烧炭党、布林维列侯爵夫人、达尔文主义、马尔萨斯原理和拉特克里夫大道谋杀案之后,报道对政府提出了劝诫,并且要求对侨居英国的外国人加强监管,然后就这么收了尾。

加粗这段文字必须看注释,而且是李家真本和图注本合看。包括图注本在内,各本都加了一【案】字,都是画蛇添足。这又不是《警察日报》,不是所有名词都和案件有关。后文引用图注本注释不全,繁琐的细节交给历史学家吧,我只保留关键点。

神圣法庭同盟(vehmgericht),英汉大词典作秘密刑事法庭制度秘密刑事法庭,群众版译作德国秘密法庭案(下部第三章译作德国叛教律),图注本译作菲默法庭案。这既是一个组织,又是一种制度,还是官方的审判机构,不是私人的。神圣法庭同盟活跃于中世纪晚期的德国,由所谓“自由法官”组成,以秘密手段执行判决。

托法那水(aqua tofana),图注本译作托法娜仙液案,群众本译作矿泉案。托法那水是17世纪意大利北部流行的一种美白化妆水,挂着羊头卖狗肉,其实是掺水的砒霜。一个名叫托法那的女人制造并出售这种含砷的托法那水,还附送使用说明书。由于慢性砷中毒当时难以检测,很多年轻妇人使用它毒死她们不喜欢的丈夫。据称托法那水毒死了至少六百个人。1709年托法那在那不勒斯被处死。(聂明宇:这可真是【矿泉】。)这个词加【案】字没褒贬,加不加都不影响。

烧炭党是意大利资产阶级的秘密革命团体。19世纪初在那不勒斯王国成立,因成员最初躲藏在烧炭山区而得名。该党旨在驱除法国(后是奥地利)侵略者,消灭封建专制制度,以谋求国家的统一和独立。烧炭党最初在边远地区和山区活动,拿破仑帝国衰败时得到了发展,到了1815年,烧炭党活动几乎遍布整个意大利半岛,成员大多数为资产阶级、先进知识分子、自由派贵族和士兵等。烧炭党采取秘密的教阶形式使用假名和暗语,入会需履行烦琐的仪式。19世纪上半叶,该党多次发动起义,均因未得到广大群众支持而失败。

布林维列侯爵夫人,法国人,历史上著名的投毒犯,因丈夫纵情酒色而寻找情夫,最初的杀人动机是为了毒死妨碍她和情夫交往的父亲,在实验自制毒药时曾以医院病人和家中仆人为实验对象,毒杀数人。毒死父亲后,又为了遗产毒杀了两个亲弟弟。此后,她的投毒行为已经从实现目的的手段变为一种没有什么特定目的的取乐,包括仆人、以前的情夫、表堂姐妹、妯娌甚至自己的女儿在内,一切和她有关的人都曾被下毒。由于当时毒物鉴定手段的匮乏,司法部门对她的罪行完全无能为力。当她的情夫死去时,警方搜出数封可以证明她下毒的信件,并逮捕了实际参与犯罪的一个仆人,在酷刑之下仆人交代了全部罪行,而她自己则经过三年的逃亡生活后最终被逮捕,在拒不认罪的情况下被严刑逼供,坦白了所有罪行。据称,死于她毒手的至少有50人。她于1676年7月17日清晨在民众的一片骂声中被斩首示众。因此这个词加【案】字也没褒贬。

达尔文主义就不用说了,咱都知道是啥,简单说就是自然选择。其余各本都译作达尔文理论案

马尔萨斯是英国政治经济学学者,以主张控制人口闻名。其余各本都译作马尔萨斯原理案

拉特克里夫大道谋杀案是1811年冬天在伦敦东区发生的两家七口命案。两次谋杀,细节不说了,主要嫌疑人在被捕后没有等到审判便在监狱里自杀了。这个案子相当轰动,英国报纸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报道。因此这个词加【案】字也没褒贬。

把这些事件都串起来重看一遍《每日电讯报》,就知道报纸想说啥了。看来是西方媒体老毛病了。

下部 圣徒之域

下半部值得一提的细节不多,可若想读透下半部,必须结合李家真译本和图注本注释对看,下半部背后是整个美国犹他州历史、摩门教历史的缩影。

  菲瑞尔去叫女儿收拾行装的时候,杰弗逊·霍普把屋里所有能吃的东西都打成了一个小小的包裹,又给一个陶罐子灌满了水,因为他凭经验知道山里的泉眼不多,而且相隔遥远。【第四章】

其余各本都译作水井。可山里荒无人烟哪来的水井啊?其实原文就是well,可这个词不但包含人工打的水井,自然形成的也算。这个不算错误,只是读者可能会掉坑里。

  “昨天结的——“赐福之屋”上面挂了旗子,为的就是这个。【第五章】

这一条特别离谱。赐福之屋(Endowment House),图注本译作捐赠堂,都对,区别只在于译者如何诠释这个词。只有群众版译作新房

什么叫新房?在这里只能指代新人的卧房。盐湖城再小那也是犹他州的首府,霍普上哪儿摸小德雷伯的卧房去?新房一词,当年一直给我一个盐湖城就是一农村的印象。

赐福之屋位于盐湖城的神殿广场,是盐湖城特有的一种两层建筑,是摩门教徒建造的宗教建筑,用于举行各种典礼,最初建造的目的是为了做临时礼拜堂,摩门教会也在里面举行“捐赠”仪式,因而得名。一夫多妻的婚礼也在这里举行,但是并无证据指出仪式需要插旗。赐福之屋后在美国政府的反多妻制运动中被彻底推毁。

补注:Endowment一词在摩门教中有特殊含义,是一种宗教仪式,并非捐钱捐物那么简单。因此我判断赐福二字应是李家真意译,图注本注释之捐赠仪式四字或应理解成赐福仪式,故上段加一引号。感谢糖炒票子,若不是他,我是真查不到。

这是赐福之屋的照片——

这就是盐湖城的神殿广场——

在这地方洞房,小德雷伯吃顶了?

  当时我就已经打定了主意,等找到机会的时候,我会让这两位先生从这样的盒子里面挑一粒药丸,剩下的那粒我吃。这同样是一场你死我活的决斗,噪音却比隔着手帕开火小多了。【第六章】

其余各本均译作【这样做,和枪口蒙上手帕射击一样,可以置人于死地,而且还没有响声。】其扯淡程度让我无力吐槽。原文【It would be quite as deadly and a good deal less noisy than firing across a handkerchief.】里的隔着手帕不代表枪手要把手帕蒙枪口上,这不是消音器。手帕意味着裁判,西方人进行手枪决斗的时候,往往是以手帕落地作为双方可以开火的信号。

  看他脸上的表情,他肯定是以为我已经疯了。这么说吧,当时我的确是疯了。我两边的太阳穴跳得跟打鼓似的,要我说,如果不是鲜血从我鼻子里面涌出来,缓解了我的激动的话,我多半就要发羊痫风之类的毛病了。【第六章】

各本作【我的病也许就会发作起来了】,群众新版略有微调,作【我的病也许就发作了】。这里的发作只能指代霍普的主动脉瘤,但原文写的是I believe I would have had a fit of some sort,一般have a fit说的是某人“犯病”了,犯精神病了,实际上说的是癫痫之类,昏厥、抽搐,强调的是血液上涌,情绪即将失控。他现在的精神状态确实对他的身体不利,主动脉瘤这种病也确实不能情绪失控,但即便鼻子不流血,想必他也不会瘤破而死,这更像一种文学上的修辞,不是生理性的。

呃……羊癫疯大概就这样

我每次读到这都在想,要是在报仇前一秒就死了那也太冤了,原文似乎没那么严重,并不涉及这一层。

  到得如今,案情细节或将永远成谜,所幸本报已由可靠方面获悉,此一罪行源自一起年深日久之情感纠纷,纠纷所涉包括男女情爱与摩门教义。【第七章】

各本译作【这是一件由来已久的桃色纠纷犯罪案件】。我在对照的时候看愣了,一查原文才发现就是【old-standing and romantic feud】,后者就是love,均不含贬义。这真不赖《回声报》,我就纳闷译者是怎么想到把romantic feud翻译成桃色纠纷的,谁知道可以告诉我。

为什么我往往可以直接说【其余各本】怎么怎么样?各译本抄袭成风,且一般都以群众本为底本,群众错则各本错。有些译本的译者往往不会重起炉灶,而是拿群众本作底本重新过原著,肯定会改掉一批错误,也会替换一批人名地名,调整一些措辞,但它的底层框架在群众本。

这类问题怎么看?很简单,拿一本群众本和待对比的译本对看,一句话一句话对照。

第二部 四签名

第一章 演绎法

  不过,就在这天下午,或者是因为我午餐时和他一起喝了点儿博讷葡萄酒,又或是因为他那副慢条斯理、不厌其烦的样子让人格外烦躁,我突然觉得,再装看不见已经不行了。

群众版径译葡萄酒三字,典型是水着干的。葡萄酒不是白酒,喝点小酒华生怎么就噌了?就因为原文是Beaune,特指博讷葡萄酒,词典作博恩红葡萄酒,这是产于法国勃艮第地区博讷镇的葡萄酒。克里斯托弗·莫利指出博讷葡萄酒作为午餐酒过于烈性,会导致瞌睡或者激动。

这款是烈酒。

作者偷懒只写地名(当然,这和茅台一个路数,一般人提到茅台二字指的也不是贵州省茅台镇,当地人单说),而译者偷懒只写了酒的类型。我说茅台你译白酒,说错也没错,可译词就是这么模糊的。

与之相关的就是地名译词。据商务印书馆1993版《外国地名译名手册》,这个地名只能译作博讷,李家真是对的,图注本勃纳和英汉大词典都是错译。

再有就是版本差异。图注本注释特意强调,部分美国版作红葡萄酒。也就是说即便是英文,也有改词的情况。

  他刚刚翻开一本古旧的书籍,此时便无精打采地抬了抬眼皮。

李家真译本不是没有问题,只是相比之下问题要小一点,比如这句就漏译了一个词。群众旧版径作旧书,新版补译作黑体字印刷的旧书。新版确实没问题,问题就藏在没问题里。只有图注本译词相对准确:黑体活字印刷的古书

原文old black-letter volume译成旧书确实没毛病,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版的,封皮是素面的旧书,和宋版的古籍毕竟还是有区别的。

black-letter这一所谓的黑体字不是知乎加粗的黑体字,其性质和宋版二字类似,词典作黑花体字,又叫哥特式黑体字。这是12世纪中叶至17世纪广泛流行于西欧的一种书写字体,后演变成一种印刷字体,有很宽的凹进处和很厚的装饰用衬线。原文字面意思是早期印刷机印制的哥特字体的古籍。注意,还有一个不起眼的细节,福尔摩斯拿的这一本是分卷的。

福尔摩斯是个藏书家,《暗红习作》就提到他在伦敦书摊子上偶然买到一本珍奇的古书。这类人买个《西游记》都得要宋版的。

  “没错,深有体会。”我诚心诚意地说道,“这辈子我还没见过比它更惊人的事呢。甚至啊,我还把它写成了一本小册子,又起了个稀奇古怪的书名,叫做‘暗红习作’。”

稀奇古怪这个词,各版译作新颖。fantastic可不只是新颖,不荒诞到一定程度可用不上这个词儿。

原文【I even embodied it in a small brochure, with the somewhat fantastic title of 'A Study in Scarlet.'】注意even这个词,不止是把故事写出来了,用的就是福尔摩斯之前磨叨的书名。

  我大概扫了一眼你写的东西。说实在话,我没法向你表示祝贺。侦探工作是,或者说应该是,一门精密的科学,因此就应该像其他精密科学一样,得到不带感情色彩的冷静对待。可你却试图给它加上一点儿浪漫色彩,最后的效果呢,就跟把爱情故事或者私奔情节塞到欧几里得第五命题当中差不多。

图注本也是浪漫色彩,后者只写了恋爱故事四字。而群众旧版前者写的是小说色彩,后者与图注本一致;新版改成了浪漫主义色彩爱情故事

不得不说,群众版还是认识romanticism这个词的。而elopement(私奔)这个词,图注本和群众版一脉相承,压根就当没看见。

再有,注意第一句,原文其实很简单:【I glanced over it. Honestly, I cannot congratulate you upon it.】

你写的东西五字其实压根不用译出来,【我大概扫了一眼】七字足矣,原文是生活化的口语。包括后句【我没法向你表示祝贺】这样的表达也比较书面,群众旧版【我约略看过一遍,实在不敢恭维。】新版【我粗略地浏览过一遍。老实说,实在不敢恭维。】图注本【我粗略看过一遍,实在是不敢恭维。】都差不多,约略浏览看过一遍不敢恭维这样的字眼,各人有各人的处理,译多译少全凭译者感觉。

意思都对,但作者的行文表达在译著里很难看出来。我可能就会感觉【实在不敢恭维】这种表达不太适合福尔摩斯,或者【我粗略地浏览过一遍】太啰嗦,直接说【我大概瞥了一眼】就够了。我举这个例子就是为了说明为什么不考虑文笔,因为聊这个确实没啥意义。

  “可是,案子里面的确有浪漫的情节啊,”我抗议道,“我总不能篡改事实吧。”

原文【But the romance was there】,群众旧版、图注本仍作【像小说的情节】,群众新版改作【传奇的情节】。

注意这里的传奇二字,不是单纯的冒险故事,或者不可思议的故事诸如此类,没有爱情故事称不上传奇。这类传奇故事(即romance译成冒险故事传奇文学的情况)说的是中世纪的骑士为领主完成各种各样极其痛苦的任务,旅途中还得受到爱情的困扰。

我已经提到三条romance的译词了,这类细节译者是极容易置之不理的。

  “最近,我的业务已经扩展到了欧洲大陆。”一会儿之后,福尔摩斯一边往他那个古旧的欧石南烟斗里装烟丝,一边开口说道,

原文是old brier-root pipe。古旧的欧石南两个词,群众版和图注本都没译。欧石南是生长在地中海地区的一种灌木,根部木质坚硬,是制作烟斗的好材料。brier-root指的就是欧石南的根。

  举个例子来说吧,如果你能确定某个凶手抽的是印度细条雪茄,显然就可以缩小搜索的范围。对于一双训练有素的眼睛来说,崔克诺帕里雪茄黑灰鸟眼烟丝白末截然不同,区别就跟白菜和土豆一样明显。

我说玉溪你译中国烟的译法又一次出现了,这种译法在《福尔摩斯》这样一部注重细节的小说里最坑人。

三种烟,群众版前两种都译作印度雪茄烟,前者Indian lunkah是一种烈性的印度雪茄,类似方头雪茄。后者Trichinopoly是印度一城市名,产的是一种两端开口的雪茄,《暗红习作》就曾提到过。

其次,各本都译作黑灰白灰,这是偷懒的译法,且有混淆。原文是black ash和white fluff,后者字面意思是绒毛。也就是说,福尔摩斯的判断标准并不只有颜色,还有形态。

(写了一天多了,就写到这。要是有人看我就再写点,没人看就到此为止吧。都写到这里了,为什么我推荐李家真译本和图注本,说的够清楚的了。)

(在看到各种眼花缭乱的译本的时候,诸位不妨就拿上文提到的关键词对比一下,一试就试出来了。)

第一次更新:2023年5月30日

既然大家都喜欢看,那我就继续。

  他是个不爱整洁的人,应该说是非常不爱整洁,而且非常不小心。你家里本来为他预备了光明的前程,可他却浪费了自己的机会。他过了一段很穷的日子,偶尔也会有短暂的宽裕,最后他死了,死的时候已经沾上了酒瘾。我能看出来的只有这些,别的就没了。

各版作【他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第一句话有两次递进都没有译出来。原文是He was a man of untidy habits – very untidy and careless.

再有一点,我就不知道译者是怎么把放荡不羁不爱整洁联系到一起的。untidy大概就是不整洁邋遢不修边幅等等。careless是说他生活不仔细毛手毛脚粗心大意等等。放荡不羁其实是个水词儿,联系不到具体的事件上。魏晋名士常有放荡不羁之辈,一般说的是不按照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生活,这一心境和untidy还是有些区别的,而且更多地强调此人的性格,尤其是品德。

这个词当年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详见后文。

还有末句,群众旧版、图注本作【最后因为好酒而死】,群众新版作【但最后因嗜酒而死】。原文作【and finally, taking to drink, he died.】并没有建立嗜酒和死亡之间的强关联性。换句话说,就是某人在某场酒局中饮酒过度送医抢救无效身亡,和某人长期饮酒摧垮了他的身体,也是有区别的。这一句各版都不能算错译,作为读者,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品读译者的措辞。只看对错那就没意思了。

  你这样可就太掉价了,福尔摩斯。我真是不敢相信,你竞然能堕落到这种地步。你去查过我那个不幸兄长的历史,现在又装模作样地在我面前推断出来。你可别指望我相信,这些都是你从他这只旧表里看出来的!你这么干不光是不厚道,坦白说,还有点儿江湖骗子的意思。

当我看到掉价二字的时候,就想看看原文是怎么写的,是【This is unworthy of you, Holmes,】翻译没毛病,而且相当贴切。各本【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或【这就是你的不是了】差的就是这一点火候。

【你这么干不光是不厚道】半句,各本都没译出。

末句的原文是【It is unkind and, to speak plainly, has a touch of charlatanism in it.】群众旧版、图注本作【不客气地说,你这些话简直是有些骗人。】图注本只是把有些改成了。群众新版再次改作【不客气地说,你这简直就是拙劣的骗术。】

注意charlatanism一词,词义就是江湖骗术。就比如庸医、养生的、算命的,就是那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套路。原文的语气其实没有那么强硬,不是公开地骂街,华生还是给福尔摩斯留了一点面子的,当然也不剩多少了。

  “亲爱的医生,”他好声好气地说道,“请接受我的歉意。”

群众新版把亲爱的医生改成了华生,完全没有必要。而我要说的是好声好气地一词,原文很简单,就是kindly,各本译作和蔼地。就这种大水词儿最难翻译,kind的诠释空间太广了。福尔摩斯不是邓布利多啊。

  举例说吧,我刚才首先指出的是你哥哥很不小心。你看看表盖的下缘,上面不光有两个凹痕,还有许多刮花的痕迹,说明他总是把它跟镍币和钥匙之类的硬物装在同一个口袋里。一个人对一块价值五十畿尼的表如此不上心,一定是个非常马虎的人,这样的推理只能说是轻而易举。同样不难推断的是,一个人既然能继承到这么一件价值不菲的物品,其他方面的条件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

注意很不小心一词,原文还是careless。各本译作很不谨慎,可是我也提到了,前文该词压根就没译出来。

这就又回到了前文,放荡不羁这个词当年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把手表跟钥匙、硬币放在一起就能叫放荡不羁了?

注意五十畿尼一词,群众版先后译作五十多金镑五十多英镑。老实说,有点儿多此一举了。畿尼(guinea)是1663年到1813年之间英国发行的金币,相当于21先令(即一英镑一先令)。最初使用几内亚(Guinea)的黄金铸造,因而得名。

过分的是非常马虎一词,原文还是careless,各本均译作生活不检点,原句是【说他生活不检点,总不算过分吧!】这个译词确实挺过分的,咱诸位都知道这词什么意思。这在我心里算是留下过阴影的一个词了。我当年还以为他怎么地了,怎么就生活不检点了。用这个词儿,华生骂街才叫不奇怪呢。

  收进一只表之后,英格兰的当铺照例会用针尖把当票的号码刻在表盖里面。

注意这个词,我也是刚注意到的,原文是England,群众版译作伦敦,图注本译作英国。只能说,不要耍滑头,更不要想太多,老老实实地照字面翻译最没褒贬。

第二章 案情陈述

  一八七八年,作为团队里一名老资格的上尉,我父亲得到了十二个月的假期,于是就回了国。他给我发了封电报,说他已经安然回到伦敦,还叫我即刻南下,到朗廷酒店去找他。我还记得,他的电文里充满了慈爱。

原文是Langham Hotel,群众旧版、图注本作朗厄姆旅馆,群众新版作兰厄姆旅馆。前文说过,旅馆公寓饭店餐厅这样的词最骗人,译文往往无法体现原文的规格。朗廷酒店是一家真实存在的连锁酒店。伦敦的朗廷酒店于1865年开业,是柯南·道尔经常光顾的地方。我刚查了一下,国内也有连锁酒店,现在朗廷酒店集团归香港鹰君集团。

这可不是一家旅馆,尽管译词没毛病。这类词,任何译著,诸位千万小心,规格是玄学。

  行李留在酒店,里面却没有任何线索,有的只是一些衣服、书,还有一大堆安达曼群岛的特产。我父亲的职守是监管岛上的犯人。

注意特产一词,原文是【a considerable number of curiosities】,群众版译作古玩,图注本译作珍奇物品。我很怀疑李家真是搂着译的,词典译作奇物珍品罕见而有趣的小玩意古玩等,强调的是一个字,一般人没见过。据后文可知,行李里没有阿格拉财宝,安达曼群岛更不可能有古玩,更何况那里不是什么历史文化名城,土人倒有不少,上哪儿搞数量巨大的古玩去?

所谓珍奇物品,更可能是当地人制作的,具有当地特色的艺术品和生活用品。简单说吧,这类东西可能很稀罕,但绝对不值钱。真要一大堆珍奇的古玩,莫斯坦小姐何必还去别人家当家庭教师?

第三章 寻找答案

  莫斯坦小姐裹了一件黑色的斗篷,聪慧的脸庞虽然平静,却也显得有些苍白。

随手挑出来的,【Miss Morstan was muffled in a dark cloak,】译成【穿着黑色的衣服,缠着围巾】这就群众旧版和图注本干的事儿。我怕版本有问题,直接去看了1890年2月《利平科特杂志》的原文 [3],一字不差,压根就没提什么围巾。群众新版改成了【穿着一件黑色外衣,全身裹得很严实】,当然,cloak翻译成外衣我也不能说啥,这玩意儿毕竟是件外衣。

  我们到达兰心剧院的时候,剧院两边的入口已经人头攒动。源源不断的两轮马车和四轮马车从剧院的正前方辚辚驶过,卸下一摞一摞的“货物”,其中既有身着礼服、露着衬衫前襟的男士,也有围着披肩、珠光宝气的妇人。

注意措辞,原文是discharging their cargoes of,确实是卸货,显然是柯南道尔在拿人流找包袱。群众旧版作【一个个地从车上下来】,群众新版作【一个个地走下车来】,图注本作【一个个地从车上走了下来】(显然是修订的产物)。

  直到今天,她仍然一口咬定,说我当时给她讲过一则感人至深的轶闻,内容是一头火枪如何在夜静更深的时候窥探我的帐篷,我又如何抄起一支双筒小老虎冲它开火。

原文是【To this day she declares that I told her one moving anecdote as to how a musket looked into my tent at the dead of night, and how I fired a double-barrelled tiger cub at it.】

第一句,各版译作【直到今天,她还把我告诉她的那个生动的故事用作笑话呢】,新版只是删除了字。其实没有笑话二字,这是译者意补的。moving有动人的感人的的意思,anecdote的意思是轶事趣闻、(历史或名人生平中不曾发表过的)秘闻、(无根据的)传闻

也许咱理解【感人至深的轶闻】时可以加上引号,但这算是一个笑话吗?moving的英文释义是producing strong emotion, especially sadness or sympathy

华生抄起的那把枪就叫双筒小老虎,字面翻译,一个字都不带错的;图注本作“双管”小老虎,群众版径作小老虎

musket是火枪滑膛枪毛瑟枪,这都是词典译词,是步枪的前身,加上膛线改良之后就成了来复枪。群众旧版作双筒枪(怎么寻思的?),新版和图注本作滑膛枪

其三,各版大致作【我如何在深夜里用一只小老虎打死了钻到帐篷里来的一支双筒枪】(以群众旧版为例)。各版均作打死,原文只是提到fire,不是打死,开火不一定打死,这是两码事儿。但我可以当成没看见,纠结到这一步就有点过分了。再有,各版前者的量词一只(李家真版作一头)肯定是故意的,这是可供译者小小发挥一下的地方。

又到晚上了,今天就先更到这里。

第二次更新:2023年6月1日(祝大家儿童节快乐)

今日恰好与好友聊到了李家真译本,竟搜索发现或许是因为该译本修订版上市(我用的还是前些年买的旧版呢),中华书局自年初以来邀请李家真先生做了多场讲座,干货颇多。不分享给大家就太不够意思了。

【直播回放】福尔摩斯来华记_哔哩哔哩_bilibili

【直播回放】《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否被低估了_哔哩哔哩_bilibili

【直播回放】福尔摩斯的诞生_哔哩哔哩_bilibili

顺便说一句,关于《福尔摩斯》系列中的马车,我都写在另一篇答案里了,这里没必要重复,不过还是有必要引用的,毕竟去年八月间这些挨千刀的马车把我折腾不轻,单就梳理马车这一项当时就花了两三天时间。当时还是近路坐马车,远路坐火车的时代,马车是福尔摩斯重要的代步工具,书中无数次提到马车,车轮间距以及车夫位置对理解第一部更是具有重大影响,后文还有。我就在这里说一次,更具体的细节诸位可以自己查。

对比《福尔摩斯》译本并不是一件赏心乐事,开心的是我可以通过注释更准确地理解故事的背景,在脑海中重新描绘故事的场景,可我做不到全部展示给大家,太繁琐了。

再比如前文提到那个神秘的寄信人,让莫斯坦小姐等在兰心剧院(群众旧版、图注本作莱西厄姆剧院,群众新版作莱森剧院),注释说伦敦的兰心剧院历史可追湖到1765年,现存的剧院建于1834年,位于斯特兰街附近的威灵顿街。

我先去查了一下该剧院的照片,真漂亮。紧接着就发现,上海有一家同名的大剧院。上海的兰心剧院始建于同治六年,由英国华侨集资创办,爱美剧社管理,和英国兰心剧院是姐妹剧院。它的原名Lyceum出自古希腊语,是亚里士多德当年在雅典创办的吕克昂学府(音译从古希腊语,又意译学园)的名字,故而该词衍生出了讲演厅讲学场所文化会馆等释义。近代启蒙思想家王韬将剧院名字译作兰心,以此来比喻艺术如兰花般高雅纯洁。李家真选择兰心二字显然是有意为之,这也是对老一代翻译家的致敬和传承。

这些或许永远都不会写在注释里,这都是留待读者慢慢发掘的小惊喜。

我想,话还是得说在前边。对于一般读者来说,买小说最多买一套两套,不可能把经典、权威、口碑、专家、认证、授权,有这些优势的译本通通收入囊中,不说钱多钱少,书架有地方摆吗?

最经典、最权威、销售量最广的译本永远是大众首选,再就是翻译有所创新且注释量足够大的译本更是必不可少,图注本与李家真本正文搭配对我来说是最优解了。

注意后者之字,各式译文除迫不得已的归化翻译以外,茅台译白酒的我肯定不选,译成的更不选,必须译成茅台白酒,尤其《福尔摩斯》。这样的词一个优秀的译者是肯定要加注释列原文的,保不齐这就是个坑。

再有,陈陈相因因循守旧宁死不改的译本我坚决不选,第一步过掉的筛子就是《血字的研究》《银色马》《格洛里亚斯科特号》《布鲁斯—帕廷顿计划》《格兰其庄园》。改可以,不是不可以,读者不理解你就加翻译注释说明理由,大家会去自己查的。我就这么说吧(反正后边还得说),那马是枣红色的,名叫银色烈焰(即标题名);没有格洛里亚斯科特之类的国家或地区,更没这个人,船名叫苏格兰之星(哪怕译成苏格兰荣耀也成);丢的不是合同或者计划书,丢的是潜艇设计图纸;那户人家压根不姓格兰其,住地也不叫格兰其,类比中国大概就叫寺田坟产,性质大概和兰心剧院(即学园剧院)类似,译成莱西厄姆(即类比之格兰其)读者是可以去要说法的。这些都叫躲懒(群众版是首译,首译有豁免权,要求译者拿到书就读熟读透不现实,我认了)。再就是音译、死译,把词译死了。

可是我过滤不掉啊,那就凑合着看呗。这些当年都是卡我嗓子里的刺,标题和正文连不上,正文上下文照应不上的比比皆是。从前铅字对我来说就是神,不可更改的,自从《哈利波特》以后我就放羊了,权威不再存在了,刻板印象不再存在了,早已习惯的译词也去见了鬼了。

至于注释,李家真本的注释都是译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写的,代表的是国内一个优秀译者的理解;图注本也好,诺顿本也好,其注释一是国外书迷的解读(我不称之为福学家),二是经常会提供比李家真本更细致的英国物质文化、历史、地理等背景介绍(恰好李家真本有伦敦地图)。

对于我来说,新星出版社、同心出版社和湖南文艺出版社的诺顿注释本是一回事,中华书局、外语教学研究出版社和牛津大学出版社的李家真译本也是一回事。诺顿版的英文版我没看过,可汉语注释写在纸上的基本是一致的。图注本的优势在于海量的扩展阅读,包括《斯特兰杂志》的背景,福尔摩斯是如何引进中国的(中华书局李家真本有民国《暗红习作》复刻本),插图的背景介绍(网络时代找图容易,找介绍最难),福尔摩斯的历次影视化介绍,以及正典以外的故事全译,这些是最珍贵的。有的版本还有送烟斗的呢,问题在于我要抽烟斗至于要这赠品么,某宝没卖的啊?

至于版权啦授权啦,我会直接用脚投票,谁家最全我买谁,谁家最好我买谁。这里我用图注本替换了群众版正文,现在大家也都知道为什么了,而其余诺顿版我在介绍和目录里没见到扩展阅读,竞争力明显就要弱一点。读者自己真金白银掏钱,其余问题就交给出版社和诸位自己去纠结扯皮吧。(诸位:月影君你就是个不正确的呃……占便宜思想!)

当年买李家真译本说出来不怕丢人,还不是因为民国复刻书,就为了那一张伦敦地图。去年我突发奇想对比了一下《福尔摩斯》,这是对比《哈利波特》系列落下的毛病,读译本必有原文在侧,最后发现书没白买。而图注本就是我在豆瓣和这个问题下过筛子筛出来的,作为李家真译本的辅助资料。

最后,我增加了李家真对暗红一词阐述(其实就在注释一里),小说注释里没这段。再就是有知友提到了捐赠堂的翻译有误,我据此发现李家真译本更准确,捐赠一词不能照字面理解。涉及宗教,我不多说,点到为止。诸位可回看前文。

  “罗切斯特街。”他说道,“现在是文森特广场,现在又到了沃萨桥路。我们显然是在往萨里郡那边走。是的,应该没错。现在我们上了一座桥,你们瞧瞧,可以瞥见河里的波光。”

看来除非把福尔摩斯打晕,否则搞晕他的方向感有点困难。我深度怀疑蒙眼睛都没用,马车颠了一下或者听见水声等等都有助于他分辨具体位置。我对照原文和图注本注释查了一下谷歌地图,从兰心剧院到冷港巷大约3.7英里,步行1小时15分钟。他们确实绕路了,马车是走文森特公园,向西南偏了得45度,最后上沃萨桥(又译沃克斯豪尔桥)兜回来的。冷港巷在布里克斯顿,国王学院医院西南角,谷歌地图推荐的就是兰心剧院直接过桥,走大路径直往南走。

沃克斯豪尔桥在绿线的延长线上,没画出来

注意萨里郡一词,原文似乎是省写,作【We are making for the Surrey side apparently.】省写必须加中心词,可一不留神就会加错,这不能全赖译者。这里李家真就理解错了,这里的Surrey不是省写,Surrey side指的应该是泰晤士河南部的一片区域(上图浅蓝色方框处) [4],而不是真的要去萨里郡,这是福尔摩斯即将过桥时说的话,因此应从群众本、图注本译作萨里区。萨里郡在大伦敦城正南偏西,路太远了。哈利家就住萨里郡,哈利对角巷买完魔法制品回姨夫姨妈家坐的都是火车。

萨里区似乎不是正式的行政区,为确认这个区域是否存在以及大概方位简直是掉了半管血,把我坑惨了,一直在萨里郡的资料里打转,要不是看到一张1766年的地图明文写着Surrey side [5],根本不敢确认。

19世纪末,伦敦城的范围正在扩张,后文【再下来又是一排排崭新刺目的砖头建筑,长得似乎没有尽头,如同庞大城市伸向乡间的一根根丑陋触须。】这一句即表示他们已经走到伦敦南部的“城乡结合部”了。

第四章 秃头男子的故事

  莫斯坦小姐,您愿意来一杯意大利红酒吗?要不然,匈牙利甜酒怎么样?别的酒我这儿也没有了。

前者其实是Chianti,群众版、图注本分别译作香梯酒勤地酒基安蒂红葡萄酒勤地酒是英汉大词典官译,然而基安蒂是《外国地名译名手册》官译。基安蒂是意大利一块葡萄酒产区,距佛罗伦萨不远。此地盛产的葡萄酒统称为基安蒂葡萄酒,已经拥有上百年的历史了。

基安蒂还是个人名,黑衣组织的女狙击手。不译出来实在有点可惜。(琴酒前文已经提过了。)

后者原文是Tokay,各本译作透凯酒托考伊托卡伊白葡萄酒,英汉大词典作托考伊白葡萄酒。托考伊位于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东北200公里处,良好的自然条件使这里自16世纪中叶起就成为世界上最卓越的甜白葡萄酒“托考伊阿苏”的产区。

这两个译词,质量最高的是群众新版和图注本,图注本有注释(上文我有删节)。我不懂红酒,为什么萨德乌斯·舒尔托家里会收藏这两款,就只能待诸位福迷自己思索了。

  野蛮功利主义的任何体现都会让我退避三舍,这也是天性使然。

也是偶然发现的,这句话各本大致译作【我天性不喜欢任何粗俗的人,我很少同他们接触。】(以群众旧版为准)然而原文是【I have a natural shrinking from all forms of rough materialism.】群众版当年还是没往狠里译啊。

  “那样是不行的。”他高声说道,“我这么突然地领你们去见他,真不知道他会说出些什么来。不行,我得让你们有个准备,让你们知道,我们大家是在同一条船上的。首先我必须声明,事情当中的一些细节我自己也不清楚,我只能尽量把我知道的事实告诉你们。

这一句不可谓不重要,原文是【No, I must prepare you by showing you how we all stand to each other.】各本大致译作【不,我必须事先作好准备,谈一谈咱们彼此的处境。】这个词诠释成处境有点别扭,立场两个字更加妥帖。李家真其实往前多译了一步。

  你们应该已经猜到了,我父亲就是约翰·舒尔托少校,曾经在印度军团服役。大概十一年之前,他退伍回国,住进了诺伍德高地庞第切瑞别墅

原文是【My father was, as you may have guessed, Major John Sholto, once of the Indian Army. He retired some eleven years ago and came to live at Pondicherry Lodge in Upper Norwood.】

第一处不提了,我更喜欢这一句的措辞【应该已经猜到了】。第二处,诺伍德是伦敦市郊一大片区域。1888年,诺伍德划分为诺伍德高地、诺伍德低地和南诺伍德,均为较富裕阶层的别墅区。这条图注本注释我改了,原文诺伍德和诺伍德(当时已改名西诺伍德)说的是海拔而不是南北,诺伍德高地在山上。这没有对错之分。

有对错之分的是庞第切瑞别墅,各本译作樱沼别墅。这一别墅名字非常优美,除了一点,不尊重原著。其实Pondicherry是个印度地名,官译本地治里。这个地名后来还出现过,《五粒橘核》里,李家真译本的注释也在那篇。李家真不用官译八成是故意的,本地治里别墅这个名字太容易引人误会了。

离谱的是其余各本,最最离谱的是图注本,因为注释是这么写的:Pondicherry,别墅名字取自印度地名本地治里,这个名字源于印度泰米尔语中的“新村”。法国东印度公司于1673年在本地治里建立商贸据点,成为法国在南亚次大陆的主要根据地。其后荷兰和英国皆曾为争夺该地而与法国发生战争。19世纪50年代后,英国取得了几乎整个南亚次大陆的控制权,但仍允许法国继续保留本地治里、马希、雅南、卡来卡等地的治权,成为法属印度的一部份。

注释要写到这儿简直是完美,可偏偏结尾有一句:【这里按照其字面意思译为樱沼,pond意思为池塘,cherry意思为樱桃树。】这句话是胡说八道,换句话说就是在给群众版擦屁股。Pondicherry是英语音译不存在字面意思,其字面意思就应该从泰米尔语里找,真要按照字面意思翻译,应该是新乡这一条图注本里可写了。真要是有人说中山大学(Sun Yat-sen University)的字面意思是双鸭山,这还不得炸了窝?

再者,别墅周围可有樱有沼?诺伍德高地在山上,有沼泽才叫见鬼。还有人起名叫樱池小筑的呢,搞不好别人以为他在家里挖了个大游泳池,或者就像是在江南水乡。作者用“本地治里”命名原因很简单,舒尔托少校曾经在印度服役。即便一个美国人是在成都住了十年,回国后给自己的海边别墅起名“上海”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这个别墅就是舒尔托养老的“新乡”,最多也就只能解读到这里了。

在买到李家真译本时,我怎么看庞第切瑞四字怎么不顺眼,樱沼别墅四字光芒万丈。可在我查了原文之后,头顶一片问号。人名、地名,对当事人来说一定是有意义的,这一意义可以不翻译,可能古老或流行到没必要翻译,但不能瞎翻译吧。之前我脑海里对这一别墅的想象完全错了,不是樱花树下有个大水泡子小泥潭,这保不齐是印度风格的。

  他在印度发了财,回来的时候带了一大笔钱,还有一大堆名贵土产,外加一帮子印度仆人。既然有这样的条件,他就给自己买了座房子,过起了非常奢华的生活。

原文是a large collection of valuable curiosities。这里说的就应该是阿格拉的财宝,这里加了个valuable,上一处可没有,其余各本仍译作古玩。译成古玩严格论起来也没毛病,土产也一样没毛病,毕竟也是印度当地的东西。只是我很怀疑把143颗上等钻石、97颗上好翡翠、170颗红宝石、40颗石榴石、210颗蓝宝石、61颗玛瑙以及无数颗绿柱石、缟玛瑙、猫眼石、绿松石和其他宝石再加上将近300颗上好珍珠称作“古玩”或者“土产”是不是有点怪?

再有一种可能,土产指的是舒尔托卖了不到六颗珍珠换来的印度当地名贵之物。斯莫清点过财宝,就一个头冠上十二颗珍珠没了,莫斯坦小姐可就分到六颗,剩下六颗没再提过。

  这位新相识显然是一个无药可救的疑病症患者,我恍惚听见他没完没了地数出一大堆症状,又列出一大堆偏方秘药的名字,恳求我说一说那些方子的成分和疗效,其中一些方子他还随身带着,就装在他口袋当中的一个皮夹子里。我敢肯定,当晚我告诉他的那些答案,他多半是一个也没往心里去。福尔摩斯至今一口咬定,说是在无意之中听到了我当时说的一些话,听到我警告他服用蓖麻油不能超过两滴,否则就会大祸临头,同时又建议他大量服用番木鳖碱,以此舒缓神经。

注意疑病症三字,各本译作忧郁症。原文hypochondriac指患病的人,去掉后缀-c指的就是病。英汉大词典第二版两条释义:①疑病症,指病态的自疑患病。②无缘无故的意气消沉,忧郁。我特意查了第一版,只有第一条释义;于是我干脆查了1908年出版的英华大辞典,释义是忧郁病、愁病。群众旧版没毛病,新版和图注本没去复查过。疑病症是一种心理偏执,患者总是认为自己已经或者即将得病,在没病的情况下也可能感受到真实的痛苦。

各本都有注释,李家真译本最全:蓖麻油可以润肠通便,除孕妇忌服(可能导致流产)之外无其他毒副作用;番木鳖碱是从热带乔木马钱的种子当中提取的植物碱,剧毒,5至120毫克即可致命,此外也不能舒缓神经,反倒有一定的兴奋作用。

各本注释都强调了后者剧毒(应该是构成医疗建议,译者都怕出事儿),群众版作:俗称士的年或士的宁,是一种剧毒性生物碱,在医药上用作神经兴奋剂。

图注本注释有一句有点怪:番木鳖碱,又译士的宁、士的年,是一种剧毒的化学物质,一般用来毒杀老鼠等啮齿类动物。对人类亦有剧毒(成人致死剂量约为五毫克/千克体重)。这里华生指其对中枢神经的作用:口服后很快吸收而起作用,首先兴奋脊髓的反射机能,然后兴奋延髓中的呼吸中枢和血管运动中枢,井提高大脑皮质感觉中枢(皮质分析器)的机能。(没说的是作用是反的。)

这话不是医疗建议,是说华生呢,华生现在是真自闭了。

不少了,先更新到这里。

参考

  1. ^ a b关于《暗红习作》的翻译-中华读书报-光明网  https://epaper.gmw.cn/zhdsb/html/2015-07/01/nw.D110000zhdsb_20150701_4-16.htm
  2. ^图注本注释作:这条虎头狗此后再也没有提到过,福学家们对它的消失倒是提供了不少说法。罗伯特·摩根在《虎头狗之谜》中认为,华生搬去贝克街之后不久,这条狗在一次事故中丧命。这对华生打击颇大,留下了伤痛的记忆。托马斯·杜利在《虎头狗》一文中提出,华生只是临时豢养这条狗。卡罗尔·伍兹的理论就显得很夸张,他认为华生将自己宠物的品种弄错了,实际上这是一条雪貂!福尔摩斯发现这一口误之后,华生便再也不好意思提及。威廉·巴林-古尔德推测,福尔摩斯在大学的时候被维克多·特雷佛的猛犬咬伤过脚踝,因此对这条虎头狗抱有恐惧心理。他肯定对华生叫道:“华生,这条狗必须走!”此外,也有“房东太太禁止养宠物说”、“充当福尔摩斯化学实验受害者说”等等。也有学者怀疑这条狗是否存在。L.S.霍斯坦指出,斯特兰的旅店怎么可能允许华生养狗。W.E.爱德华兹认为这并不是指狗,而是品牌为“虎头狗”的短枪身手枪,因为不论是阿富汗服役时期,还是坐船归国时期,或是在旅店居住时期,华生都不可能养宠物。阿瑟·雅克斯兰德认为“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实际上是“我酒不离身”(I keepa full cup),暗指华生酗酒。
  3. ^Lippincott's Monthly Magazine 1890-02: Vol 45 : Internet Archive  https://archive.org/details/sim_mcbrides-magazine_1890-02_45/
  4. ^A map of the Surrey side the Thames: from Westminster Bridge to the Borough: with a plan for laying out the roads to Blackfryars Bridge. - Digital Maps and Geospatial Data | Princeton University  https://maps.princeton.edu/catalog/5b3e9505-4ef5-41e0-985b-80e816a266e2
  5. ^A Map of the Surrey Side the Thames from Westminster Bridge to the Borough, With a Plan for laying out the Roads, to BLACK FRYARS BRIDGE | Nova Scotia Community College  https://nscc.cairnrepo.org/islandora/object/nscc:29518
编辑于 2023-06-02 13:05

我看过3种译本:

内蒙古出版社(按照配角名字的翻译习惯,比如费瑞厄作费锐,可能是盗用的香港译本,估计是盗版书)

群众出版社(旧版)

新星出版社(图注本)

阅读流畅感上面,内蒙古出版社和群众其实差不太多,新星的部分分册其实用的也参考的是群众的译本,其余的译本内容也过关,没有太大的阅读障碍。

但我非常推荐新星的图注本,里面不但注释了生僻知识,还加入了一些福学家的见解,对于扩充故事深度很有裨益(或者看看福学家的脑洞,也颇为解颐)。每本后面还有几篇扩展文章,很适合中国读者了解福尔摩斯的方方面面。

新星的图注本存在的几个问题是:

1、插图的印刷精度捉急,不是很美观

2、存在小部分注释误标内文错印的问题,我买的是首版,不知后面有没有改正

3、里面的注释涉嫌抄袭了美国诺顿出版社注释本福尔摩斯,就是这套书:

在福迷圈子里形象不是太好,当然作为普通读者买来看看,新星的图注本确实还不错,毕竟在国内算是正规出版物。如果纠结这个注释抄袭问题,但又想看注释本,诺顿出版社的这套有中文授权版本,同心出版社出品:

我手痒收过一套,但是开本太大(大16开),内文用的纸克数太重,锁线装装得不是很牢固,导致翻看的时候,很容易就发生内文和硬封面脱开的情况(我买来时有一册就已经出现了裂纹),所以不敢翻看,只供起来看个外观——里头的注释数量应该比新星版更全,插图印刷水平则要高过新星。至于翻译得怎样,真不敢随意翻看,不能评价。

如果只想看看福尔摩斯故事,群众2014版就很不错,购买也方便,价格合理。

想要知道更多福学研究成果,新星的图注本或者同心的注释本,价格稍贵。

上一些同心版的介绍图片,这套福尔摩斯收藏是真的不错:

编辑于 2018-10-17 10:56

那当然是译林出版社的四卷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了。

《劫色恶狼报应案》《教授壮阳爬行案》《老夫杀少妻反诬私奔案》…这样香艳抓人还直接泄底的浓浓地摊小报风小标题那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

更不要提“姓福的,关你屁事!” 这样的惊世名句。

在推理小说翻译界唯一堪称伯仲的只有人民文学版波洛系列的《怪钟》了。




译者是《英汉大词典》编者陆谷孙的高足,在外文学院执教“翻译理论与技巧”专业课,以维护译文严谨雅饬为己任的科班人士,感谢他让我们在今天还能读到如此纯正海派风格鸳鸯蝴蝶派风情的译文。

发布于 2023-05-31 18:13

我小时候曾经为了一套群众出版社的福尔摩斯和家长开了一次会。。。。。。

发布于 2017-04-30 14:52

经典名著的翻译,是文学的再创造。在外国文学领域,上海译文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译林出版社是传统老社,书的质量较有保障。但也绝不是只要这几个社出的版本就一定好。

内容才是真的好。

我今年接触的一套果麦/天津人民出版社19新版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译者张雅琳,复旦大学教授,花费5年潜心翻译。这个版本得到了柯南·道尔家族的认证,作者侄孙作序推荐。结合书的细节和译注来看,这个译本比一般土改来得更加高明,可以看出译者确实花了很多心思,有一些细节值得细品。

当然我最喜欢的点在于,看书的时候,你能跟着福尔摩斯循序渐进,译者将解谜的乐趣还给了我们。

而拥有解谜的乐趣,难道不是看侦探小说的精髓么?

编辑于 2019-12-27 12:06

谢邀 @阿琪哥

群众版就很不错,虽然其中有些地方有错误,但确实是目前中文译本里最信达雅的了,其它译本多少都会参考它,不过如果英文水平可以的话还是推荐直接读英文原版,或读完译本后再读原版,因为里面有很多东西是译不出来原来的味道的

编辑于 2018-05-16 13:26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的鼻祖之一,永远的经典,不仅仅里面的案件太吸引,还有福尔摩斯真是太有魅力了,宽边帽,长大衣,沉稳自信出入在雾都屡破奇案,正义悲悯,机智理性而且勇敢无畏。

福尔摩斯全集的译本之中,群众出版社版1981年版本是口碑最高的,最经典版本,一经出版就已风靡无数国人,成为一代人的回忆。

中华书局出版的版本是李家真翻译的,翻译质量很高,堪称完美,其实李家真的所有译作都推荐,因为他的英汉翻译真心太强大了。就是李家真版的角色都像带一点翻译腔,不断的“天啊”“天啊”,角色说话带儿化音。但还是很推荐购买的。

编辑于 2023-01-29 16:56

楼上全是壕,老子第一本是借了不还的《四大》,第二本是盗版《全集》。

发布于 2018-05-16 16:56

群众出版社81版,有五本绿皮简装,二手可以买到,还有精装版,手上精装的是90年代版本的内容和81版一样。2014再版的三本一套的修订了一些名字的中文,价格相当便宜50出头,排版不太好看,不是说字号是标题下面那些花里胡哨的太丑,整个书籍看起比较廉价。最后2019再版的白色封皮五本一套的在2014基础上美化了排版和厚度其他区别不大,价格是2014版的一倍。

下图是新旧群众社对比图。群众社强烈推荐精装版,价格100出头或者五本装。

新星出版社2011年的图文译注典藏版共九本一套,带了大量的译注,深蓝封皮相当简洁,这套现在还能买到二手,价格300左右,相对是比较贵。2012再版的九本简装版,首次公开了福尔摩斯第六十一篇遗稿,价格相对还不错,单本20—30左右,比较难收集血字的研究、冒险史和归来记三本,二手正版都几倍于原书价格,价格便宜的全是复印本,不值得购买,还不如看电子书。希望新星社能再版一次吧。典藏版的附有一本精装笔记本,一张名片,一叠插图小画和一张地图外加唯一编码的收藏证书。

典藏版和简装内页是一样的。区别只在包装和装帧上面,价格和典藏版的现在收二手便宜不了多少,建议收藏这个版本直接选典藏版。

同心出版社的新注释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全套三本,售价不贵100出头的样子,这套字体双色印刷,图文并茂,排版优美,非常值得收藏,缺点是书籍装帧比较烂容易脱胶,纸张偏薄。

这是我目前收藏的所有版本的中文版福尔摩斯。说到最划算,可能同心社的性价比很高了,全彩内页,巨大的三本精装,网上售价100多一点。其他如果麦和中华书局的自己没有,不做评论。

编辑于 2020-09-15 13:27

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插图新注新译本 全七册 亚瑟·柯南·道尔著 李家真译注 中华书局

下载链接:

访问密码:5422

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图注本收藏版 全9册 亚瑟·柯南·道尔著 沈丁华等译 新星出版社

下载链接:

访问密码:5422

三、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上中下册 阿瑟·柯南·道尔著 丁钟华等译 群众出版社

下载链接:

访问密码:5422

下载链接:

访问密码:5422

四、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套装共11册 亚瑟·柯南·道尔著 俞步凡译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下载链接:

访问密码:5422

五、DK福尔摩斯百科 英国DK出版社著 王晋、侯佳译 电子工业出版社

下载链接:

访问密码:5422

发布于 2023-10-30 14:47

大概98年左右看的是这个版本(群众出版社),找个这个版本的正版就可以直接收藏了

如果找不到的话,也可以在京东自营图书上买这个版本的,这是老版的修订版。(如果你不介意他们把歇洛克改成夏洛克,雷斯垂德改成莱斯特雷德的话)


编辑于 2017-06-09 17:10

哈哈哈,之前在番茄小说网站上看到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怎么看怎么别扭,忍不住发了一篇评论,就是对比了两段翻译

结果在知乎,这个感觉是小学生作文的版本却成了最佳版本


知乎推崇的版本:  我在英格兰无亲无故,因此就拥有空气一般的自由一换句话说,拥有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零六便士的人所能拥有的最大自由。既然如此,我便顺理成章地选择了伦敦,因为它好比是一个巨大的污水池,大英帝国境内所有的游民懒汉都会不由自主地流到那里去。我在斯特兰街的一家出租公寓里住了一段时间,过着一种苦闷无聊的生活,而且大手大脚地花钱,远远超过了应有的限度。到后来,我的经济状况恶化到了让人恐慌的地步,以致我很快就意识到,我要么选择离开伦敦,到乡下去过日子,要么就得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一种办法。第一步便是打定主意,要离开那家公寓,另找一个不那么浮华,也不那么昂贵的住处。


我看过的版本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所以就象空气一样的自由;或者说是象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去,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也都是汇集到这里来的。我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些时候,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大大地超过了我所能负担的开支

发布于 2023-06-09 21:18

原版,信息量大了不止一点点

入门群众,其他都是情节,本质区别不大

进阶就注释本

编辑于 2023-05-31 19:18

所以你们说的群众出版社的就是这本?






发布于 2021-02-11 13:02

不邀自来。

最近在看英文版原著,推荐Bantam Classic出版的小人书。

最早是初中看的删减版译本,印象里有“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魔犬”。当时觉得写得很精彩,一直想看完全本。这次为了学习英语,就买了原版再看。

发布于 2016-09-23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