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_next/static/media/logo_light.4da59bed.png)
- +1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典型案例八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187/297/475.jpg)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187/297/483.jpg)
裁判结果
原被告对案涉工程量存在争议,法院对原告鉴定申请予以准许,经鉴定工程总造价为25万元,被告已付10万元,尚欠15万元。
被告未如约支付工程进度款,原告停止施工,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第三人戊为本案合同相对方,故其无需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甲、乙、第三人丙、丁共同给付原告工程款15万元及相应违约金。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187/297/488.jpg)
典型意义
本案为承揽合同纠纷,涉及到工程量、工程造价的确定等问题,案情较为疑难复杂,且双方对上述问题存在争议,本案处理过程中,通过确认无争议部分、鉴定有争议部分,既减少了双方当事人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又快速化解了矛盾纠纷,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对督促中小企业合法合规履约具有指导意义。
供稿:王世艳
排版:高慧敏
一审:杜思宇
终审:乔瑞全、赵晨杨
2022年第77期
如果您对土右旗法院工作有什么想法、建议,可以通过电话8888013与我们取得联系。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187/297/495.gif)
↓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187/297/497.jpg)
扎根基层十余载 青春无悔献法袍——自治区法院“蒙马奔腾”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胡洁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187/297/499.jpg)
精彩回放!欢迎观看CCTV-12 《法律讲堂》 还不去的儿子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187/297/506.jpg)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典型案例七
原标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典型案例八》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_next/static/media/pp_report.644295c3.png)
![](/_next/static/media/logo_caixun.cd299678.png)
![](/_next/static/media/logo_104x44_tianzi_white@2x.b88d1296.png)
![](/_next/static/media/logo_rebang.f9ee1ca1.png)
![](/_next/static/media/scalecode.ed629179.png)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 澎湃新闻微博
- 澎湃新闻公众号
- 澎湃新闻抖音号
- IP SHANGHAI
- SIXTH TONE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_next/static/media/label_sm_90030.2e849b63.png)
![](/_next/static/media/wuzhangai.a66118af.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