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导工作
9月26日至10月19日,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教育督导组对各县(区)政府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导评价,主要目的是督促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总结好的做法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共谋教育改革发展大计,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重视督导工作
教育督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开展这次督政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市教体局局长、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韩宏利对组织好这次督政工作提出4点具体要求:一要重视督导工作,评价过程中,要做到“严、细、实、高、快、优”,通过督导,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使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二要真督真导,不走形式,要督到位,该整改的必须整改,该红脸的必须红脸,树立督导权威;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真正发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指导解决问题,通过督导使地方重视教育、支持教育,切实做到“补短板、强弱项”;四要强化督导结果运用,督导情况要向市政府汇报,切实发挥督导利剑作用。
二、规范督导程序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2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和双鸭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2022年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实地督导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二是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情况;三是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四是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情况;五是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六是2021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上6项一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53项三级指标,根据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实行百分制打分。
三、取得督导成效
本次督导评价内容多、标准细、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市督导组在每个县(区)开展两天实地督导工作,圆满完成市政府交给的重要任务。本次督政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树立了我市教育督导的权威,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本着依法依规、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的态度共深入各级各类学校41所,其中幼儿园17所,义务教育学校16所(含教学点1个),普通高中5所(含1所民办高中),中职学校3所,抽查6家校外培训机构,深入了解各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通过实地踏查共发现问题172个,下发督导整改通知单107份。此次工作中市督导组能够准确把握督导要求和评分标准,给分有据、扣分有理;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心明眼亮,既发现了问题、又指导解决了问题,使此次督导评价真正达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整改、促进发展的目的。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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