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破产重组实务操作及案例解析
目前房地产格局正在重新构建,开发商躺着赚钱日子过去了,房企之间的竞争不再是单纯靠资金周转这么简单,更加多元化竞争。前天我看到的消息是有200多家房企宣告破产,今天再一看已经到了265家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些城市比如河南开封放开限售的消息。有网站报道称,“今年上半年全国有多家房企破产”,且买且谨慎。
听着很惊人的,但是细想想好像也不奇怪,大都在意料之中。这些年随着房地产黄金十年的结束,别说房地产利润还像过去那样大增,就算是活下去都成为大房企的口号,更何况中小房企。
2009年至2018年,浙江省各级法院审理破产相关案件29485件,排名全国第一;江苏省审理25784件,排名第二;广东省审理14954件,排名第三。第四至十名分别为山东省、湖南省、四川省、河南省、福建省、安徽省、湖北省。
房地产企业破产涉及利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房地产企业涉及的债权人不仅包括常规的金融机构、税务机关、职工、民间借贷债权人等,还涉及公积金中心、购房户、建设工程承包商、材料供应商、农民工等特殊主体。各主体间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还涉及债权实现先后顺序的问题。
债权类型多样,债务规模庞大。房地产企业项目投入资金大,破产涉案债权金额极高,民间借贷债权申报经常存在虚假“水分”的现象。
傅忠彬律师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的特殊性对相关问题集中进行梳理和研究,形成了处理方案共四大部分六十八个主要问题,将处理过程中一些体会和各位同仁进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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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对房屋买受人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建设工程承包人与房屋买受人的权利冲突?
二、在建工程抵押权人与房屋买受人的权利冲突?
三、房屋买受人要求办理房屋登记问题?
四、预告登记房屋买受人的权利保护问题?
五、待履行合同买受人的债权问题?
六、买受人要求退房退款问题?
七、买受人要求抵销问题?
八、非法集资类借贷合同及抵押权效力问题?
九、让与担保问题?
十、以房抵债问题?
十一、被拆迁人安置房问题?
十二、写字楼、商铺问题?
第二部分 关于对建设工程价款相关问题的处理
十三、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
十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的,如何计算主张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期限?
十五、建设工程已经竣工的,优先受偿权应当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还是自工程价款“结算之日”起算?
十六、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能否早于当事人明确约定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十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可否以“价款确定日”作为起算日?十八、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可否以“承诺还款日”作为起算日?
十九、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可否以“部分结算日”视为合同解除日,并作为起算日?
二十、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可否以“实际停工日”作为起算日?
二十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可否以“工程实际交付日”作为起算日?
二十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能否以“转移交付日”作为起算日?
二十三、房开企业破产的,工程已停工多年,管理人对施工合同既未通知继续履行,也未通知解除的情况下,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起算日?
二十四、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受偿范围应该如何确定?是否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费、垫资款?
第三部分 关于债权审核
二十五、如何处理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遇到的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作为民间借贷的担保问题?二十六、如何处理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遇到的债务人与债务人开发的小区业主之间的地下车位(非人防工程)纠纷?
二十七、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因逾期交房,房屋买受人的违约金债权能否抵销购房款?
二十八、房开企业破产,实际施工人可否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主张工程价款优先权?
二十九、房屋买受人同时申报逾期交房违约金和逾期办证违约金,如何处理?违约金过高,是否调整,如何调整?三十、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三十一、企业向职工借款集资,该债权在企业破产后是否可以列为职工债权优先受偿?
三十二、破产案件中,职工债权能否因具体情况在破产分配前提前支付?
三十三、如何处理无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十四、债务人破产受理后,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在破产程序中如何处理?
三十五、破产程序中股东债权的清偿顺位规则,即股东债权是与其他普通债权人处于相同顺位清偿,还是劣后于普通债权清偿?
三十六、公司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合同效力?
三十七、企业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但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该担保债权是否应予以确认?
三十八、关于破产企业的职工债权纠纷,是否需要仲裁前置?
三十九、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利息计算截至时间是否为破产申请受理日?
四十、国土局对债务人未缴清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债权申报,该如何处理?
四十一、房屋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的法律性质?
四十二、债务人在破产临界期内提供的保证担保是否属于《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之可撤销情形?
四十三、债务人为无担保债务提供物保,担保合同签订于破产临界期之前,登记手续办理在破产临界期内,该担保行为是否属于《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之可撤销行为?
四十四、银行可否以破产债务人存款抵销其所欠贷款?
四十五、执行回转债权在破产案件中是否享有优先权?
四十六、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预付租金如何处理?
四十七、《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破产撤销权能否对抗税款的强制执行?
四十八、银行在债务人破产前一年内根据贷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管理人能否行使破产撤销权?
四十九、如何确定破产企业的员工劳动合同终止的基准日?
五十、普通债权人能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五十一、人民法院作出无异议债权裁定后,债务人、债权人是否有权上诉或再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
五十二、职工债权如何审核确认?
五十三、债务人在资产大于债务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破产重整?五十四、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五十五、债务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是否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五十六、企业重整案中,在债务人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对股东权益的调整应该遵循什么标准?
五十七、他项权证记载的债权数额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不一致时,以什么为限作为认定优先受偿的依据?
五十八、以房地产企业破产为例,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其优先性顺位在
五十九、包含商业银行债转股方案的企业重整计划是否需经当事债权人个别同意?
六十、破产受理一年内,为新债务设定的财产担保是否适用破产撤销权问题?
六十一、实际出资人在名义股东破产后能否取回代持的股份问题?
六十二、破产衍生诉讼的原被告均破产时的管辖权确定问题?
六十三、破产财产分配起始日如何确定问题?
六十四、刑民交叉下的破产债权审核?
六十五、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让与担保协议是否有效,债权人是否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偿?
第四部分重整模式
六十六、出售式重整
六十七、清算式重整
六十八、反向出售式重整(拆分式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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