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症妈妈生下小宝宝,男方一家人却带着孩子消失了
27岁的小芳(化名)今年6月生下一个男婴后,被查出患上了淋巴癌。小7岁男友承诺到法定年龄再领证,而不久之后男友一家竟带着孩子突然消失了,不知去向。
2015年6月份左右,她在去泰国的旅行中,她认识了比自己小7岁的小虎(化名),19岁的小虎从事网球相关工作。
在旅行团结束后,小虎开始了猛烈的追求,半年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小芳为了小虎从厦门来到了重庆,自己找了份工作养活自己,还开了三家店。公婆还口头承诺给小芳买辆车。而在去年10月发现自己怀孕后,小芳就搬到小虎位于大学城附近的小区,并在男方家人的反对下,关掉了自己的门店。
今年6月12日,小芳生下一个健康的男婴。但由于产后并发症出现心脏有血栓、癫痫等,在去医院做检查时,一向身体很好的小芳竟被确诊为淋巴癌。确诊之后,小芳的妈妈张女士赶到了重庆,和小虎两人轮番照顾茜茜,但渐渐地,小芳发现婆婆的态度有了些变化。
小芳比小虎大7岁,由于小虎还没有到法定领证的年纪,两人当时也和家里人商量,在小虎满22岁以后,也就是儿子快半岁的时候,再举行婚礼。
目前,小芳已经做了两期化疗,第一期化疗的检查和住院治疗费用都是小虎家掏钱治疗。每次在医院治疗完后,小虎就开车来接茜茜回大学城的家。而张女士就自己在外面找了个几百元的出租屋暂住。9月6日,小芳爸爸从厦门赶到重庆,小虎去机场接了他,之后就是小芳的爸爸妈妈自己照顾女儿。
然而没过多久,小虎一家和宝宝突然“消失”了,电话、微信、短信都不回。
但在确诊为淋巴癌后,经过两期化疗,小芳的长发掉成了一块块的小绒毛,脸和下班也肿了,手臂因为做治疗有些淤青。在母亲张女士看来,就算是小芳有淋巴瘤,若不是为了生宝宝引发一系列并发症,就不会耽误治疗时间,也不会变得现在这么严重。
前几天下午,小虎从微信上给小芳发来一段文字:“你的东西能找到的我都拿给你了,其他的我找到了再一并寄给你……过两天给你一份法律文件……你要是着急可以先去厦门……”,小芳发了许多信息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复,电话打去也打不通。
小芳表示,她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要回孩子,其他事情都可以当面好好聊。看着手机里手舞足蹈的宝宝,茜茜悄悄哽咽着泪水说道,“还有3天,我的宝宝就满一百天了”。距离她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孩子,已经过去了整整14天。
对此律师表示:当事人和男方没有正式登记结婚,从法律角度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因此男方对女方就没有照顾义务,就只能从对小孩的“抚养和监护”角度来看,给女方一定经济支持。现在困扰女方的是,她想要回孩子。目前情况是她自己在生病化疗,而孩子和公婆以及丈夫都联系不上。当事人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她当然可以要回孩子。父母才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的爷爷奶奶都没有权利带走孩子,不让母亲接触孩子。加上女方身体有可能不再生育,她是可以以孩子母亲身份要回孩子的。
律师建议,一是和孩子父亲、公婆当面沟通协调解决,二是可借助网络平台等其他舆论方式为自己发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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