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经济头脑风暴——启明星工程创始人赵紫晨为海门企业家授课
海门市在推进“率先建设高标准小康,率先融入苏南发展”的进程中,始终把惠民作为发展的根本,大力弘扬海门崇尚创业的优良传统,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富民,并以创建创业型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了创业带动就业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工作考核体系,努力把海门建设成创业特色鲜明、创业引领作用明显、创业品牌汇集、创业氛围深厚的苏中地区一流的创业型城市,如今在海门“干部创事业、能人办企业、百姓创家业”的创业热潮处处涌动。
7月16日,由市科技镇长团、市科技局、市青年企业家商会主办,市创新创业研究院协办在市会展中心举办“双创讲堂”,邀请了创业教育家,启明星工程创始人,中国老教授协会常务理事、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大学创新创业与经济发展课题组副组长,北京晨星创业谷集团董事长赵紫晨女士为市青年企业家商会会员企业负责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全市众创空间机构负责人和部分入驻企业代表近180人授课。
海门市副市长、科技镇长团团长王术军
课中赵紫晨老师在提到公益模式时说道:“思维不改变,一切都是徒劳,公益模式可对企业的发展实现持续造血功能。”并结合启明星平台“刘一手心火锅”独特运营模式的案例,详细地为现场企业家解析如何通过运用公益模式来完成企业的转型升级。
“随着社会发展,当代年轻人的就业观发生改变,70,、80后的人找份工作会觉得很幸福,但是现在的90后、95后对于打工是不愿意的,对此政府提出“双创”,鼓励大学生创业,但是大学生没有经验,单打独斗创业是死路一条,所以更鼓励大学生与企业家合伙创业,这样才会有更好的出路。”这是赵紫晨老师说给台下企业家们的一番话。
赵紫晨老师的精彩演讲赢得了在场企业家的热烈掌声,也使企业家们意识到了自我思维的固化,对平台经济表示由衷的认可。
海门创业政策
一、资金补贴
(一) 创业培训补贴
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培训项目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对象和标准由市县确定。
(二) 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主体。
(三)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由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创业主体享受创业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 创业基地运营补贴
依法成立达到相应建设服务标准并在人社部门备案,为初次创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城乡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实训)基地以及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生产或服务运营正常的创业者。
创业基地被评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六) 创业孵化补贴
补贴对象为市县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标准由市县根据创业孵化基地实际孵化成功(基地内注册登记并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后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户数等因素确定。
(七) 创业项目补贴
补贴对象为科技含量高、具有潜在经济社会效益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创业项目被评为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每个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八) 社会保险补贴
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创业失败,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人员,按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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