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一小区让业主购买燃气报警器一直不过安装!
近日,神华万利城小区的业主乔先生反映:该小区百余名业主购房时,连带398元的价格交了燃气报警器装置费。几年过去了,家中却迟迟没给安装。业主们想退款,物业却说钱已交给燃气报警器厂家。于是业主联系了厂家,工作人员却说:“你们应该找物业,和我们没关系。
小区业主于先生表示,业主购买燃气报警器时,签订了协议,这么长时间没安装,自身也存在一定责任。但他们也认为,相关单位没有及时提醒业主,交了钱未能给业主及时安装。
经初步统计,大约有20多户业主购买燃气报警器,一直未能安装。
安装厂家表示要协商解决此事
律师说法: 业主购买燃气报警器,完成了买卖合同的义务,但燃气报警器安装单位没能尽到及时告知以及安装义务,存在一定违约责任。目前,安装单位作出了让步,业主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业主不同意安装,或者因没有留出安装位置出现无法安装的情况,业主可以继续与安装单位协商,或者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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