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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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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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英文信息表 120101
2010.4
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一份。(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下载)
二、本表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当同时在请求书英文信息表中注明。
三、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四、本表中所有详细地址栏,本国的地址应当包括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区、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省(自治区)、县(自治县)、镇(乡)、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直辖市、区、街道门牌号码。有邮政信箱的,可以按规定使用邮政信箱。外国的地址应当注明国别、市(县、州),并附具外文详细地址。其中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联系人的详细地址应当符合邮件能够迅速、准确投递的要求。
五、填表说明
1.本表第①、②、③、④、⑤、⑥、○22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2.本表第⑦栏实用新型名称应当简短、准确,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
3.本表第⑧栏发明人应当是个人。发明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当自左向右顺序填写。发明人姓名之间应当用分号隔开。发明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公布其姓名。若请求不公布姓名,应当在此栏所填写的相应发明人后面注明“(不公布姓名)”。
4.本表第⑨栏应当填写第一发明人国籍,第一发明人为中国内地居民的,应当同时填写居民身份证件号码。
5. 本表第⑩栏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填写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单位正式全称,并与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6. 本表第○11栏,申请人是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联系人,并同时填写联系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联系人只能填写一人,且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申请人为个人且需由他人代收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发信函的,也可以填写联系人。
7. 本表第○12栏,申请人指定非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时,应当在此栏指明被确定的代表人。
8. 本表第○13栏,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此栏。
9. 本表第○14栏,申请是分案申请的,应当填写此栏。申请是再次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填写所针对的分案申请的申请号。
10.本表第15栏,申请人要求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的,应当填写此栏。
11.本表第○16栏,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应当填写此栏,并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12.本表第○17栏,申请人要求保密处理的,应当填写此栏。
13.本表第○18栏,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填写此栏。未作声明的,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注:申请人应当在同日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4.本表第○19、○20栏,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及权利要求项数正确填写。
15. 本表第○21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
16.本表第⑧、⑩、○15栏,发明人、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内容填写不下时,应当使用规定格式 1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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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申请书(A3版)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申 请 书
项 目科un 类 别
学 科 分 类
课 题 名 称
项 目 负 责 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 表 日 期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年6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1、我承诺对本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我申请的是非自筹经费课题,但由于经费有限,被立为自筹经费课题,我同意( )/不同意( )接受。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所有表格均可加行加页,排版清晰。
二、封面上方两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请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数据表根据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制定的数据结构用计算机录入。数据填写和录入的注意事项,参见数据表后说明;若有其他不明问题,请与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
四、《课题论证》活页与《申请书》中“表二.课题设计论证”内容略有不同,请参阅表内具体说明。
五、《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六、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区党委宣传部,邮政编码:530025,电话5863258。
七、评审意见
说明:符合申报资格的申请人不填写此表。本表须推荐者本人签字或盖章有效。
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填 写 《 数 据 表 》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认真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码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二、表中粗框内填代码,细框内填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这时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项的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职称或没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填写表五推荐人意见栏。
五、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主 题 词:按研究内容设立。主题词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之间空一格。
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A”代表“重点项目”,“B”代表“一般项目”,“C”代表“青年项目”等等。申请青年项目请注意申报人的条件。
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 “ZXH”,在其后的细框内填入“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课题填写与其最接近的学科分类代码。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
通讯地址:按所列4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栏目不够时可加另页。
预期成果:指最终成果形式,可多选。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
一、数据表
四、经费预算
注:经费开支科目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
五、推荐人意见
说明: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的成果名称、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须与《课题论证》活页相同,活页中不能填写的成果作者、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要在本表中加以注明。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
二、课题设计论证
三、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