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随笔
读一本书一定要留下点记录,每个时期都有读书的意义,读每本书我们都想从中领悟些什么。
福尔摩斯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因为实在太惊人,有多少读者是从福尔摩斯开始喜欢侦探小说,又有多少作家因为他而走上侦探小说创作之路?这些都无法去估量。书中的福尔摩斯是个非常有趣的人,用现在的话来说他是“冷酷到没朋友”,作为一名私人侦探,他就像机器一样精确冷酷得分析案件,但他不在意时表现的一丝温情让人觉得他更加复杂可爱。现在提到福尔摩斯,他就是名侦探的代名词,他也成为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对于我自己来说,我想读的书一定是遵循自己的兴趣,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好像就是圆自己的侦探梦一样,把自己想象成书里的主角,按着书中提到的线索,自己去尝试着推理谁是凶手,带给我的是无限的思维乐趣。
柯南道尔,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被誉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1887年,柯南道尔的第一部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问世,这部小说在当时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本小说中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一神探形象。此后,柯南道尔又陆续发表了一系列以“福尔摩斯”为主要人物的中篇小说,皆收入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这本书的大多数人都认为福尔摩斯是个非凡的人。但我不认为,他是一个勇敢的人。从书中看,他只是对破案,运用自己的大脑充满了乐趣。他喜欢那种考虑事情是的快感。这种快感使得他在没
有案件时感到极大的空虚与不安,甚至不得不去注射可卡因。从这一方面来说,他是一个弱者,当然世界上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我们作为读者也许可以接受。
这本书真的让我学到很多,福尔摩斯曾经说过“谦虚和骄傲都是与事实相背而行的”。真的是这样,往往有能力的有作为的人更向往低调的生活,而那些能力明显不足的人越容易夸夸自谈来掩饰麻痹自己的不足。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坚持原则,却会因为悲悯和同情而破坏它。在所有的故事里,最让我欣赏和赞叹的一幕,是在《魔鬼之足》和《格兰奇庄园》的案子里,福尔摩斯在最后一刻站到了法律的对面——他放走了凶手。在我读过的大多数侦探小说里,那些大模大样的侦探总是在最后兴奋的抓住犯人,并且把他扭送到法律面前等待裁决。读者为此欢呼雀跃,正义得到了伸张,法律得到了捍卫。在这些老套的情节里,我丝毫看不出属于人的部分。而福尔摩斯正是因为这两次自作主张的释放罪犯和在《米尔沃顿》一案里眼瞅着凶手犯罪却没有去阻止而成为一种象征,他象征着在法律和逻辑以外我们身上的一些东西。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