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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职工办实事:法官普法进企业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施行,“危险作业罪”入刑,是我国刑法首次对安全生产领域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有现实危险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为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增强企业法治观念,助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2022年6月17日,桂林市七星区总工会、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成“工会+法院+人社”普法宣讲团,前往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供“点对点”普法宣传司法服务,传递法治声音。
活动中,七星法院高新园区巡回法庭负责人易颖法官针对危险作业罪和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犯罪构成及立法意义做了详细的阐述,并结合审判实践,通过典型案例,普及了安全生产定律和法则,以安全生产领域的行刑衔接为主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活动结尾,易颖法官以“破窗效应在安全生产中的启示”分析了盲目从众心态、侥幸心态、无所谓心态,通过三种心态警醒企业员工: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意识,以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生产。整个活动过程紧扣法律条款,深入浅出,获得了企业员工的一致好评。
此次普法进企业是七星法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司法服务职能上的具体表现,也是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各项举措做实、做细、做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来源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我为职工办实事:法官普法进企业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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