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普法小剧场丨冒用明星艺名推广自身产品违法吗?
未经允许
擅自使用明星艺名
推广自身产品
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法官说法
很多名人都有笔名或者艺名,甚至有可能比他们的真实姓名更“出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因此,未经他人允许,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他人具有知名度的艺名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就是一种对他人姓名权的侵害,要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
策划、制作:审管办(研究室)
出镜:郭红佛、胡晓帅、韩豪威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普法小剧场丨冒用明星艺名推广自身产品违法吗? 北京四中院 轻触阅读原文
北京四中院
原标题:《普法小剧场丨冒用明星艺名推广自身产品违法吗?》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 澎湃新闻微博
- 澎湃新闻公众号
- 澎湃新闻抖音号
- IP SHANGHAI
- SIXTH TONE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