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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代借款给朋友,自己却成了被告?法官的提示你必须看!
有位朋友咨询说:“我帮朋友借的钱,自己没用,需要我还吗?”
基本案情
程某与赖某是好友。因赖某急需资金周转,向程某借了20000元。手头不宽裕的程某,便向自己的朋友罗某借了同样的金额,然后转给了赖某。但是,程某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罗某便将他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程某说明,虽然这笔钱是他借的,但他自己并没有使用,理应由实际使用人赖某来还款。法官在考虑了具体案情后,向程某解释,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向罗某借款的是其本人,而不是赖某,应由其偿还罗某借款。如果程某能证明赖某向其借款,可以另外提起诉讼。经过法官的解释,程某认识到自己应该偿还这笔借款,并与罗某达成了还款的调解协议。
法官提示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因为借款后未实际使用,而是交给朋友等人使用,从而引发了民间借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别人请你代为借款,无论是向个人还是银行,借款人都必须明白自己是还款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当有人请你代为借款时,你一定要慎重考虑,不要因为情面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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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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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普法课堂】代借款给朋友,自己却成了被告?法官的提示你必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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