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创新为引 一“诺”相承
一个行业,一份责任。
一句承诺,一生守信。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创新信用监管,加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近年来,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备受各界关注,该制度作为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的重要手段。
在全方位推进信用承诺制的过程中,针对一些专业素养较高的行业,如何打破专业知识壁垒,实行全方位、无死角的高效监管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创新推行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承诺制,则是推进信用承诺制度与加强专业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南京市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办)主动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今年上半年,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办)组织13个市有关部门填报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承诺制推广计划,加快推进律师、会计审计税务从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医务人员、教师、房产经纪等领域信用承诺制推广工作,为力争实现信用承诺制度全领域、全覆盖、全运用,提供了宝贵的“南京经验”。
诚信为公:
南京统计公务人员信用承诺签订率保持100%
“我将进一步筑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不断提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于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于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对于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为依法统计贡献一份个人力量。” 来自鼓楼区统计局贸易统计科袁成欣表示,作为一名基层统计机构的工作人员,她们会在工作中围绕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也真切感受到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遵法守法意识日益增强。
近年来,南京市统计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能,稳步推进统计信用建设,市统计领域的信用建设创新举措连续两年获省信用办推广。除了大力推动统计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落细等,南京市统计局还高度重视统计信用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统计信用建设,提升各级公务人员对政务诚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统计调查对象对诚信统计的认知水平。探索实行统计领域全流程、全方位信用监管,扎实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公务人员诚信承诺活动。截至目前,统计公务人员的诚信承诺书签订率保持100%,统计调查对象的诚信承诺书动态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
2021年9月,市统计局在全市开展推荐申报2021年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工作。该活动充分发挥了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的模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统计调查单位和统计从业人员的诚信统计意识。在全市营造良好统计氛围的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实现“要我诚信统计”到“我要诚信统计”的重大转变。最终,确定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南京市 “2021年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
买卖共赢:
南京实现全市房地产备案经纪机构信用承诺“全覆盖”
房产的买卖、租赁是民生关注焦点,仅2021年南京二手房市场成交量便达10.98万套。随着市场需求持续扩大,房产交易市场鱼龙混杂,消费陷阱屡见不鲜。“如何肃清行业乱象、解决民生难题、促进房产信用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推进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信用承诺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南京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规范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承诺工作,大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市房产局建立健全“一方案一办法一平台”机制,印发了《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承诺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并从2018年起启动服务监管平台一期建设,2020年启动服务监管平台二期建设。2021年12月10日,“房帮宁”平台正式上线,集成了服务监管平台的全部功能。“通过系统开发,按照国家信用承诺字段标准,自动生成信用承诺信息表,在市房产局官方网站‘信用承诺’专题专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同时,信用承诺信息还将自动归集至信用南京,纳入全市信用数据库。”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一举措,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基本保障,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本身也是一大利好,真正实现了“买卖共赢”。“我们现在备案办理信用承诺非常方便,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就可以在线办理,而且是和经纪机构备案申请同步受理,流程简化,没有增加任何额外负担,消费者也能对我们多一份信任。”某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理人表示。
截至今年6月30日, 南京全市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总计5458家(其中总公司3922家、分公司1536家),在册从业人员约1.92万人。所有备案机构均签订了信用承诺书,南京已实现全市备案经纪机构信用承诺“全覆盖”。
职业操守:
“信用对于律师而言是不可触碰的‘神圣’红线。”
2021年6月,南京市司法局组织全市580家法律服务机构和9700余名执业人员签署诚信执业承诺书,一举实现了行业诚信执业全覆盖。“律师作为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更应当是讲规范、讲诚信的模范。而律师事务所则是律师诚信建设的责任主体,因此,我们一直督促律所对于律师信用承诺的监管和履行。”
早在2015年,南京市司法局以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年为起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和诚信建设的意见》,开展《南京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与诚信建设及示范所创建活动》,在综合运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强化创先评优的激励措施,同步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和信用等第评比,以及示范所创建评选工作,着力推出一批管理规范化、执业诚信度、社会美誉度较好的先进典型,引领和推动全市律师行业规范化与诚信建设迈上新台阶。
在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中,“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化和诚信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的奖牌非常醒目。该所副主任张超表示,行业内关于诚信执业的监管严格,“除了入行时每人都需要签订书面承诺外,我们律所还会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司法局会每年开展专项治理,行业内部坚持自查自纠等等。”
三法律师事务所的每位律师都有独立的诚信档案登记表,包含个人信息、诚信记录、执业记录、注册记录等方面内容,形成了有效的记录机制,每年事务所针对律师个人还有年度诚信评价考核制度。“我们建立了律师退出机制,对因经常不诚信执业被当事人投诉并经查实而又屡教不改的律师,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维护律所良好形象。行业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管业务能力多么优秀,信用对于律师而言是不可触碰的‘神圣’红线。”
诚信交易:
招标人信用承诺制为政务诚信提供保障
7月,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的通知》,自9月1日起施行。文件提出,建立招标人责任追究终身制,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差别对待或限制潜在投标人。实行招标人信用承诺制,明确信用承诺主体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业主单位),包含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代建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等。在发布项目招标公告时,招标人应签署《招标人信用承诺书》,将盖章的承诺书与招标公告同步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违反承诺内容的,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如实记录其违诺信息,并依法依规推送至相关信用信息平台。
招标人信用承诺制的实行,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招标效能和效率及防范风险;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促进招标的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力政务诚信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绝非一日之功
未来工作任重而道远
接下来,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办)将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各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承诺制实现形式,根据实施对象分类制定信用承诺书样本,针对不同行业特点探索信用承诺书形式,分级分类开展信用承诺制推广;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典型案例宣传;同时,针对不同行业信用承诺制实现现状,对目前已建成承诺信息归集管理系统的行业,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信息端口接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已开展行业信用承诺但尚未归集信用信息的行业,依法依规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还未开展信用承诺的行业,探讨信用承诺书样本,建立健全承诺和履约践诺信息归集机制,实现承诺信息自动化、常态化归集。
未来可期,
我们将继续以创新为指引,
以实践为脚印,
不忘初心、奋勇前行,
共筑诚信南京新篇章。(图源:南京市发展改革委)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 澎湃新闻微博
- 澎湃新闻公众号
- 澎湃新闻抖音号
- IP SHANGHAI
- SIXTH TONE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