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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 | 芗城法院上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近日,芗城法院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采取“上门调解”等灵活有效方式,妥善化解一起涉残疾人离婚纠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基本案情
郑某与黄某是多年邻居,在相处中日久生情。登记结婚后,双方相互扶持。郑某与黄某均为残疾人,郑某没有工作能力,而黄某因已是古稀老人,无单位愿意再聘请黄某工作,两人仅依靠低保生活,生活困难。
考虑两人婚后无生育子女,而郑某尚有母亲和妹妹可以照顾,黄某孑然一身。为了不拖累彼此,双方希望法庭可以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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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残疾人,往返法庭确有不便,为了能够了解郑某与黄某目前的生活状况,妥善解决问题,经办法官决定将调解室“搬”到当事人“家”里。
当天的调解工作十分顺利,郑某和黄某均表达了自己的想法。郑某的家人对于黄某多年的照顾表示感谢,但考虑郑某的实际情况以及黄某年龄问题,希望能够由家人照顾郑某。黄某表示,其并无其他家人,即使与郑某离婚,依然会照顾郑某的家庭。
于是,郑某与黄某在家人见证下,签订了离婚协议。
家事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法官通过上门调解,不仅为当事人打开了“方便大门”,也真实了解特殊群体的生活状况,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有效保障了特殊群体利益。
文案:金峰法庭 张苏丹
原标题:《主题教育 | 芗城法院上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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