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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省公安厅反诈中心发布预警提示:警惕涉企类网络诈骗!
近期,黑龙江警方通过总结以往案例发现,冒充公司企业领导诈骗财务人员的案件高发。骗子通过邮箱、QQ等通讯工具冒充公司企业领导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业务需求为由,欺骗财务人员向指定银行账户转账,致使公司企业财产受损。为此,省公安厅反诈中心发布预警提示:警惕涉企类网络诈骗,广大公司企业财务人员一定要提高警惕,提高防诈骗意识!
典型案例
近日,我省某食品有限公司会计张某的QQ账号上接到公司“总经理李某”的入群邀请,张某不假思索便加入了QQ群,进群后发现,群里还有公司“董事长刘某”。
“董事长刘某”以须支付合同预付款为由(如图一所示),询问会计张某公司账户上还有多少余额,要求张某把合同预付款转入“总经理李某”发来的对公账户上,张某没有怀疑便将钱转入了这个对公账户。不一会儿,“总经理李某”在群里说对方公司已收到预付款,但还要支付一笔合同尾款给另一家公司,会计张某再次按“总经理李某”要求转账(如图二所示)。
一切操作看似正常,但下午上班后,会计张某当面与总经理李某核实情况时,李某却表示不知情,张某才发现其加入的QQ群为骗子建的群,群中的“董事长刘某”和“总经理李某”都是虚假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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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手段揭示
1、骗子通过收集企业相关人员信息,然后给企业财务人员发送带有钓鱼网站链接的虚假工作邮件,财务人员一旦点击,其电脑便被植入木马病毒,骗子就能盗取该财务人员的QQ账号、了解公司人员架构等情况。骗子操作财务人员的QQ,将与公司负责人头像、昵称、个性签名等信息相同的QQ账号加为财务人员的QQ好友。
2、骗子使用伪造的QQ账号,冒充公司负责人新建一个临时工作群,拉财务人员入群,这个群里除了财务人员外,其他人都是骗子。骗子在群里模仿公司负责人聊天,谈论公司业务进展,让财务人员信以为真。
3、骗子编造支付“合同保证金、业务款、资金拆借”等理由,要求财务人员向指定账户转账汇款。
警方提示
1、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邮件、网址链接;
2、不轻信QQ、微信、邮件中涉及公司转账汇款的信息,尤其是在社交软件中要求转账汇款的,特别要提高警惕,一定要通过电话、视频通话或当面等方式多方核实;
3、完善并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转账必须按程序审批。
原标题:《【警方提示】省公安厅反诈中心发布预警提示:警惕涉企类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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