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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人民法院主持一起破产清算案件资产交接仪式
赤峰某化工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红山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红山区人民法院依照该公司申请,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案破产清算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必须履行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义务。为保障管理人顺利接管公司财产等资料,近日,在红山区人民法院主持下,管理人、债务人参加破产财产现场交接仪式,本案承办法官向所有参会人员宣读了相关法律文书,并监督各方完成了公司财务报表等资料的交接。本次交接仪式的顺利举行,标志着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资产交接工作不仅使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责任更加明晰,也为下一步编制财产清单、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工作奠定基础,能够有效推进破产案件的审理进展。办理好破产案件是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之一,红山区人民法院将尽最大努力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降低破产成本,积极促进市场主体资产盘活和退出机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助力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标题:《红山区人民法院主持一起破产清算案件资产交接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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