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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法平话 | 靠游戏充值发家致富?“愚人”不“娱人”!
本期关键词
虚假宣传
近年来,网络游戏设计团队为吸引游戏爱好者纷纷使出“奇招”,虚假宣传、单方免责、擅改道具、bug无数等乱象接踵而至。
那么,遇到网络游戏虚假宣传,我们该如何有效应对呢?让我们来听听小江的故事。
小江在浏览微信朋友圈的时候,看到某游戏公司在微信小程序上推广的游戏广告,“随便玩玩就能回收那么多钱,我也要玩这个游戏!”“160级账号回收9999RMB”的宣传口号令人心动不已。
游戏过程,为了达到更好的游戏体验和快速升级,小江在“反正账号回收还能赚钱,现在氪金也不亏”的心理安慰下,多次充值,当累计金额高达五万后,小江幡然醒悟,认为自己不能再陷下去了,然而,客服却说,不能回收账号。
白花花的钞票打了水漂,一怒之下,小江一纸诉状将游戏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该游戏公司退还自己充值的全部钱款并赔偿充值金额的三倍赔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该游戏公司的广告宣传明确表达了游戏用户等级达到相应级别可按相应金额予以回购的意思,并刺激游戏用户通过充值消费的形式来加快升级速度。
关于小江要求三倍赔偿损失的问题,小江作为对游戏充值有一定认识的玩家,在充值后也取得了相应的游戏道具,虽然游戏公司发布的广告存在一定的诱导作用,但是无法证明小江的充值行为与游戏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有直接、必要的因果关系。
游戏广告的宣传表述 “160级账号回收9999RMB”应当视为游戏公司作出承诺。最终法院判决游戏公司退还小江游戏充值费用五万元并赔偿9999元。
近年来,游戏、食品、化妆品、药品、教育机构等行业均出现虚假宣传情况,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那么什么样的宣传是虚假宣传,经营者要承担什么责任?而消费者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现实生活中,有些广告为吸引消费者眼球,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例如,某教育机构对于“一本上线率、本科上线率”的虚高宣传;某企业将锅炉水冒充温泉水提供顾客使用;某医美机构对于医生资历夸大、医疗机构资质荣誉的虚构等均属于虚假宣传。
本案中的游戏公司发布的广告中“随便玩玩就能回收那么多钱”“160级账号回收9999RMB”等表述,显然明确表达了游戏用户等级达到相应级别后可以按照一定金额予以回购,但实际上最后却无法兑现,这就是典型的在诱导消费,构成明显虚假宣传。
1.民事赔偿责任。一方面,因经营者虚假宣传导致其他经营者遭受损害,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具体的赔偿数额按照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的利益确定;另一方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行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二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以上二百万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值得注意的是,对虚假宣传的行政责任认定中,即使没有特定受害人也应当进行处罚。
3.除了民事、行政责任,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还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经营者在通过虚假宣传、非法途径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的,不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虚假广告罪或诈骗罪。
倘若遭受虚假宣传,已经一时脑热消费,后悔不已,该怎么办呢?不急不急,通过很多合法途径可以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5.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小江的做法就值得学习,通过收集游戏公司投放的与实际宣传不符的广告、因广告宣传诱导的支付明细以及客服自认该游戏不支持账号回收功能的内容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勇敢的举起司法利刃,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要理性消费,切莫因为虚而不实的噱头,而失去警惕,盲目相信。在面临虚假宣传时,应积极捍卫自身权利,需重视证据的保全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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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情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十七条第一款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得,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以上二百万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策划:平潭法院融媒体工作室
供稿:翁 琴
原标题:《岚法平话 | 靠游戏充值发家致富?“愚人”不“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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