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_next/static/media/logo_light.4da59bed.png)
- +1
【陇法 · 警示教育】陇川县人民法院组织观看《问剑破局》系列警示教育片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3月20日,陇川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问“剑”破局》(一至四集)系列专题片,全体党员干警共计63人参加会议。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243/831/486.jpg)
通过观看《问“剑”破局》警示教育片和开展学习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该警示教育片让人警醒、发人深思。从这些干部违规聚餐饮酒典型案例来看,党员干部在培训期间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丧失了作为一名党员的基本素养。一杯小酒看似小事,实则是纪律作风、党性修养的大事,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抛之脑后,毫无敬畏之心,放松了对自身作风建设的严格要求。我们要以案为鉴知敬畏、警钟长鸣守底线,深入查找自身在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纠正,防微杜渐。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243/831/490.jpg)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243/831/495.jpg)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
“
一
要以案为鉴,克己慎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净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
“
二
要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自觉抵制“舌尖上的腐败”,一刻不停全面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向纵深发展。
“
三
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贯穿始终。加强监督管理,突出抓早抓小,把作风建设作为全院工作重点,长期抓、经常抓,形成常态长效。
综合审判庭庭长杨琳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因此,我们需要以案为鉴,做到知行合一,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做到有章必循,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人情代替纪律。
三级高级法官黄为
“专题片深刻剖析多名党员干部在培训期间违规饮酒被审查调查详情,反映出省纪委省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雷霆之势”的速度。案例中当事人、各级领导干部发自内心的声音在我脑海中不停地回荡,让我有所感悟:一个人的犯错往往是从饭局开始的,俗话说“吃人嘴软、用人手短”,当你接受别人的宴请后,你就会觉得欠别人人情,在办事时就会想到此事,在一定程度上就影响自己办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所以,自己一定要严守纪律底线,谨慎交友,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做到慎独、慎微、慎友、担当。”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蒋翠芹
“许多党员干部觉得吃点喝点不是什么大问题,事实上“吃喝风”里潜藏着奢靡之风甚至腐败风险,违规吃喝绝非小事,这本质上是一种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作为新时代年轻的党员干部,我们更是要时刻警醒自己,坚决杜绝“舌尖上的腐败”“饭桌上的应酬”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我们要切实汲取经验教训,深刻认识“违规吃喝”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坚决杜绝违规吃喝行为。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自觉做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表率。”
图文|杨荣慧
原标题:《【陇法 · 警示教育】陇川县人民法院组织观看《问剑破局》系列警示教育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_next/static/media/pp_report.644295c3.png)
![](/_next/static/media/logo_caixun.cd299678.png)
![](/_next/static/media/logo_104x44_tianzi_white@2x.b88d1296.png)
![](/_next/static/media/logo_rebang.f9ee1ca1.png)
![](/_next/static/media/scalecode.ed629179.png)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 澎湃新闻微博
- 澎湃新闻公众号
- 澎湃新闻抖音号
- IP SHANGHAI
- SIXTH TONE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_next/static/media/label_sm_90030.2e849b63.png)
![](/_next/static/media/wuzhangai.a66118af.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