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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过年了,这钱我得还……”
“快过年了,这个钱,我得还。虽然我现在一次性还清有点困难,但我希望可以分批次偿还,我一定会还清……”小吴诚恳地说道。
1月31日,淅川法院荆关法庭成功调解了两起涉同一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情谊再续。
案情回顾
吴某经营商砼站需要资金周转,向高某借款10万元,运输货物时又下欠王某运输费5万元,分别向二人出具了借条。后吴某因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刑,服刑期间,高某、王某担心吴某所欠款项“打水漂”,便找到吴某的儿子小吴,向其说明了事情原委,小吴表示愿意以自己的名义与二人重新书写借条,承担还钱的义务。但是因吴某的犯罪行为,家里所有资产都已被收缴,为了偿还这些债务,小吴一家常年在外务工。年关将近,高某、王某一直未见小吴还款,遂将小吴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债务。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
荆关法庭庭长陈冠仰在受理案件后,发现两起案件的被告均是小吴,便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在掌握了具体的事实后,发现当事人对欠款金额争议不大,但是对其中的利息争议较大,便组织安排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让双方都充分表达,高某、王某说出了自己的顾虑,希望小吴能够尽快还款,年关将近,都急需用钱。小吴因为家庭经济条件有限,表示自己拼尽全力,砸锅卖铁也要偿还。虽然妻子多有抱怨,自己能力也有限,希望可以分批偿还,年前先偿还一部分,大家都安心过个好年。法庭工作人员从人际关系到法律规定,适时引导当事人顾念多年情谊并互谅互让。
最终,高某、王某被小吴诚恳的态度所感动,同意免除小吴的利息,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供 稿 / (荆关法庭)王 进
编 辑 / 张 帆
初 审 / 王 范
审 核 / 张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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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快过年了,这钱我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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