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现实版“商战”!谁才有资格要求公司证照返还?| 黄埔案例
在不少商战电影中
我们都可以看到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
为了争夺公司控制权
对公司证照你争我抢!
然而到底谁有权实际占有、控制?
若公司印章、营业执照等公司财产被非法占有
又有谁可以主张权利?
今天就让我们通过
一起真实案件来寻找答案吧!
A公司于2015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丁和戊,分别认缴出资90万元、45万元、45万元、15万元、105万元,均为同一时间出资。甲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乙担任公司监事。
2019年,A公司停业,股东之间产生矛盾。2019年12月,戊、丙召集召开A公司股东会,丙(股权占比15%)、戊(股权占比35%)、丁(股权占比5%)及甲(股权占比30%)的授权委托人参加会议。
会议作出以下决议内容: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必须自决定之日起,交出公司经营管理权,包括交出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财务账册等;
二、公司成立以丙为负责人,会同其他股东(甲除外)以及聘请专业人员,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财务进行清算;
三、甲应立即停止侵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立即将公司财产交由清算小组管理,对于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法》,造成公司和其他股东经济损失的,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丙、戊、丁在上述决议上签名确认,共占A公司55%股权比例。该股东会决议作出后,甲未将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账务账册等交出。丙、戊、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甲将由其管理及控制的A公司的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各类印章、营业执照、财务账册交由丙、戊、丁共同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
甲辩称
其作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持有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财务账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全面负责,丙、戊、丁要求其交出上述物品,需同时变更甲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及执行董事、总经理的职位,否则不同意将A公司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账册等交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
法院裁定:
驳回丙、戊、丁的起诉。
本案中,丙、戊、丁提起诉讼要求甲将由其管理及控制的A公司的各类印章、营业执照、财务账册交由丙、戊、丁共同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根据该诉讼请求所反映的诉争法律关系的性质,可以明确本案案由为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A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A公司依法对其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等法人财产享有所有权。A公司以外的其他主体并不享有A公司印章、证照等财产的返还请求权。即便A公司的股东认为A公司的印章、证照等法人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也应当以A公司的名义起诉要求他人返还,或者举证证明其已经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即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举证证明存在股东履行相关前置程序应予以豁免的情形。
因此,丙、戊、丁以自己名义提起本案诉讼,要求A公司现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甲将由其管理及控制的A公司的印章、财务账册等交由丙、戊、丁共同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不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规定,故丙、戊、丁提起本案诉讼的主体不适格。
综上,丙、戊、丁诉请甲将A公司的公司公章、财物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各类印章、营业执照、财务账册交由其三人共同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主体不适格,依法予以驳回。
素材 | 民二庭 张吉静
原标题:《现实版“商战”!谁才有资格要求公司证照返还?| 黄埔案例》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 澎湃新闻微博
- 澎湃新闻公众号
- 澎湃新闻抖音号
- IP SHANGHAI
- SIXTH TONE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