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挽回6万元
“我还以为这些钱只能打水漂了,感谢孝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实事,帮我追回了损失!”收到了6万元的转账后,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害人胡某激动地说道。
胡某在孝感经营一家灯饰店,2022年9月,犯罪嫌疑人杨某通过虚构路灯设施工程,冒用外地基层组织名义与胡某签订路灯工程施工合同,随后以需支付工程保证金等理由,骗取胡某6万元。
2023年3月,该案移送至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案件承办检察官在与胡某多次沟通联系后,了解到其是因为向杨某多次催款未果才报案,报案目的主要是为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
在了解到胡某主要诉求后,承办检察官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在讯问杨某时,对其开展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多次向杨某说明主动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等相关条款,鼓励其积极退赃、真心悔罪。
在检察官的劝说下,杨某表示愿意全部退赃退赔,并希望检察官帮忙联系其家属筹款。
2023年3月28日,在检察机关见证下,杨某家属代其将骗得的钱款当面退还给了胡某。收到钱款后,胡某写下收条和谅解书。
因犯罪嫌疑人杨某自愿认罪认罚、无犯罪前科并已退赃,且家中有上学的女儿需要照顾,孝南区检察院依法对杨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我非常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将以此为教训,诚实守信,做守法公民。”杨某表示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近两年,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在经济、侵财类案件中共追赃挽损1460余万元。“我们始终贯彻群众利益第一位的司法理念,在办案中打破“就案办案”思维,将追赃挽损与惩治犯罪、矛盾化解相结合,既坚守法律尺度,又传递司法温度。”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徐威表示。
来源:孝南检察
作者:余露 周潇 向家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