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60岁的厅官落马!曾被党内警告
2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湘潭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硕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简历,刘硕科,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59岁,湖南省湘阴县人,1981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
刘硕科历任:湘钢职工业余二中、职工学校教师;湘钢培训中心团委副书记;湘钢团委办公室主任;共青团湘潭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赴日本研修一年);湘潭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湘潭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湘潭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湘潭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2018年,刘硕科曾因环境保护工作问题被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7月25日将督察发现的1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问责情况,8个党组织、167名责任人被问责。
通报中提到湘潭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乱作为问题突出。
湘潭市环保局违规免除新新线缆行政处罚。新新线缆有限公司未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存在废气扰民问题。湘潭市高新区管委会协调环保部门违规免除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湘潭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硕科(时任湘潭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讽刺的是,2016年4月,时任湘潭国家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的刘硕科在高新区“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现场曾发表讲话时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严格纪律规矩,始终保持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要严惩基层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久久为功,破除陋习流弊,着力营造干净担当的良好风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三湘风纪、湘潭在线、红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