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补贴在不同情形下有哪些涉税问题怎么做账—共享会计师财税分
收到稳岗补贴的企业,你的账务处理都正确了吗?你对稳岗补贴的涉税了解多少呢?小编从共享会计师 “1对1清单”栏目里选取了中级会计师刘小艳在稳岗补贴涉税方面的一个相关问答,供借鉴参考。
问:
我司收到一笔稳岗补贴的款项,需要申报缴纳哪些税?收到的稳岗补贴应当如何进行会计核算,之后用这笔收入形成的开支能否税前扣除?
答:
中级会计师刘小艳回答道:
一、作为征税收入情形下
1.收到的稳岗补贴,不具备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企业),是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2.具体会计核算如下:
2.1收到补贴时,相关支出没有发生情形下。
1) 收到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发生培训支出和社保支出等支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管理费用
2.2收到补贴时相关支出已经发生情形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管理费用
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如下: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之后用这笔收入形成的开支能税前扣除。
二、作为不征税收入情形下
但是,如果企业取得的稳岗补贴款项,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做为不征税收入,不用缴企业所得税,但是发生的相关支出也不得税前扣除。
前提条件: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稳岗补贴,同时满足(财税〔2011〕70号)的不征税收入的三个条件:
1.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减除。
总结:具体选择不征税收入,还是计入收入总额核算,要看贵企业的选择,但是做为不征税收入,一定要具备上面提到的条件且与收入对应的相关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选择了计入收入总额,发生的对应支出,是可以税前扣除。
以上刘小艳税务师的回答不代表平台观点。
小编:在今年8月26日小编发布过“财政补助资金做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哪个更好-共享会计师财税分享”的文章。文中通过两种情形下的税筹计算对比,用数据计算的最终结果来确定哪种情形对企业最有利。此对比可以作为本文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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