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海军资料图。
经历了11年牢狱生活的绝望、重获自由后的欣喜以及平冤路上的跌宕,河北青年廖海军终于迎来了重审的消息,5月26日,河北省唐山市中院对河北青年廖海军杀人一案进行开庭重审。
1997年,17岁的廖海军被指控杀害两名女童,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其父母因包庇罪获刑5年。在服刑11年之后,最高法指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了对他的判决,同时将他的案件发回到唐山市中院重审,廖海军被取保候审,顶着“杀人犯”的罪名暂时恢复了“自由之身”。
在恢复自由身后,廖海军开始为自己的案子奔走,为之即将到来的重审做准备,但这一等就是6年。
图为廖母到唐山中院了解情况。(受访者供图)
17岁少年成杀童犯
1999年1月17日,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新集村两名9岁女童神秘失踪,48小时后,两个小女孩的尸体被发现在村边的一口枯井内,孩子的身上还捆绑着一条带血迹的绳索。
这两名遇害的小女孩分别是该村一陆姓村民的女儿小楠和侄女小红。
迁西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对女孩被害案展开全面侦查。
同年1月25日,迁西县公安局宣告破案,称新集村17岁村民廖海军有重大嫌疑。
2003年7月9日,唐山中院一审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判处廖海军无期徒刑。廖海军的父母均被定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一审判决书显示,廖海军的作案动机是因卖菜占摊位对同村陆永生心怀不满,此后在村里李姓家庭小卖部门前遇到小楠和小红,遂生报复之念。
锁定廖海军为本案“重大嫌疑人”的证据是廖家墙上的血迹。
早前媒体报道称,据该案卷宗披露,事发后,警方在廖海军家的东屋床边墙壁上发现了一块血迹,同时在他家西屋门边的木板上、墙皮上也发现了少量血迹,于是怀疑这里是杀人的第一现场。在警方宣告破案的时候,还没对血液进行DNA鉴定,但已经取得了廖家人承认杀人和抛尸罪行的笔录。
根据河北省唐山市检察院一份唐检公刑诉(2003)4号起诉书中显示,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书证实,在廖海军家东屋门下缘提取的混合女性血迹,经DNA鉴定,不能排除该血迹中混有被害人小楠的血迹。
根据该案卷宗中披露,在捆尸体的尼龙绳上提取的毛发经DNA鉴定,是廖海军父亲廖友的毛发,更是再次将犯罪嫌疑然锁定了廖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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