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苑小区业主又不同意拆迁:我们都要住房算成营业用房才能拆

搜狐焦点宿迁站 2021-01-29 17:02:2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新苑小区拆迁工作啊,真是反反复复,一会同意一会抗议,我们来看看这次又是什么理由。 新苑小区业主: 我们小区是市政府1998年拆迁的安置小区,是按政府统一规划和设计施工兴建的合法建筑,都是二层联排连体结构小。楼上住人,楼下门市,小区内有房屋出租,有饭店,有京东顺丰各种快递吊车公司等中转站,和路边一样是

新苑小区拆迁工作啊,真是反反复复,一会同意一会抗议,我们来看看这次又是什么理由。

新苑小区业主:

我们小区是市政府1998年拆迁的安置小区,是按政府统一规划和设计施工兴建的合法建筑,都是二层联排连体结构小。楼上住人,楼下门市,小区内有房屋出租,有饭店,有京东顺丰各种快递吊车公司等中转站,和路边一样是合法的商业经营模式。但是怎么就外面价值应该高,里面低这么多,外面能转什么非,我们就不能转非?而且我们大家要求阳光拆迁,先公布每家每户拆迁补偿价格,先给钱,后安置。而不是拆迁办让我们先签字再选房,才能补我们差价。这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我们是二次拆迁户,已经对政府建设作出过付出和贡献。1998年拆迁800多户,让出土地1500余亩(大部分是现在的楚街大润发区域商业用地)。现在小区很多中年、老年,都是以前种地的村民,我家本来依赖以房养老。没有养老金,已经稳定的生活来源也即将没有,现在怎么养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我们小区征收办却给我们8130元每平米。

数次信访,征收办给我们回复,让我们很难接受和满意。说我们是砖混结构价值,却不提及周边市场价值。还说,只要法院不判决违法,他们就是合法的,难道合不合法非要我们去行政诉讼吗,不给安置费就让搬走能合法吗?目前四周房价均在1万多以上,征收办说我们小区是普桑,不要去和奥迪比,这样答复我们。有年人是不是也要讲讲“武德”。

日前,宿城区自然资源分局,已经给我们回复,经核对对片区规划,该地规划用地性质仍为居住用地,并感谢我对城市规划的关心,那么我家要求原地安置要求过不过份,但却说规划是很长远的事情,不同意我们原地安置等合理要求,彻底没有解决和解释出我们这次信访的要求和问题。代表回复毁三观,毁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和九年义务教育。但我再次要感谢规划部门的及时回复,万分感谢。

小区前两年多前吧刚铺的新路,道路四通八达,停车方便。东边也盖了两座新楼房。给我们统一规划的安置小区,现在又说我们是棚改小区,如此折腾的大拆大建,是不是特别浪费,违反中央相关精神吗。另外,路边也有1个公厕是我们小区每家共同出资建设的,这次征收办也没有提及。征收部门揣着明白装糊涂,重要地方回复含糊其辞,还有自称居委会的人说:拆迁价格让我们‘一谷堆’多少钱,到底谁想着占谁便宜。哎,总之,我家是各种不满意。

是啊,那肯定是不满意,我们先来看看拆迁价格,样本房价格评估得出住宅样本房价格调高为8131元/㎡,沿平安大道,微山湖路营业用房样本房价格为15711元/㎡。上次抗议、上访,拆迁办给提高了400元左右,这次看沿街比自己多拆一倍心里不平衡了,大家同样都是住在这里,凭什么你家算商铺拆400万,我们家算住宅才200多万。不行还得继续上访!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