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武鸣检查水果相关企业:约谈企业1家,当场立案1家
当前正值沃柑上市旺季,作为沃柑主要产区,武鸣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沃柑产品质量安全,连续组织联合执法组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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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由城区农业农村局、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100多家水果分选加工企业以及水果分选加工相关产业链纸塑包装、农资经销进行全面排查。2021年3月19日下午,南宁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也带队到武鸣区开展执法检查。目前,执法组随机抽检的沃柑加工样品全部合格。同时,为加强农产品安全检测,武鸣区于2021年3月18日出台相关政策,对采购商在武鸣区采购的沃柑进行免费检测,并对城区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且依法依规建设的水果分选加工企业,免费安装检测设备及免费培训检测人员。
城区执法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纸塑包装经销商在利益驱使下存在违规销售保鲜剂的行为。2021年3月19日,执法人员检查水果分选加工企业4家、纸塑包装店3家、农资经营店7家,发现双桥镇一家纸塑包装店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2-4滴、双胍三辛烷基苯磺酸盐(百可得)、咪鲜胺等用于水果保鲜处理的保鲜剂,执法人员当场立案,查获违法经营农药37.7公斤。3月20日,执法人员检查水果分选加工企业6家、纸塑包装店2家、农资经营店6家,约谈了1家。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农药使用者“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的,要受到处罚。提醒各果农、水果分选加工企业务必到正规的具有农药经营许可的经销商购买保鲜剂,并严格按照保鲜剂产品标签标注的使用浓度、使用次数、使用方法、特别是安全间隔期(水果经药剂处理后距上市时间)等使用技术要求使用,违法者必将严惩。同时提醒各纸塑包装企业(经营门店)不能为了营销开展购买该厂纸塑包装免费赠送保鲜剂等物资的相关活动。
下一步,武鸣区将继续加大执法及宣传力度,对不具有农药经营许可但销售农药、纸塑包装企业变相搭售保鲜剂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同时积极引导农资经营户、果农、采购商、水果分选加工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也欢迎广大果农、消费者、各企业举报,举报电话:武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771-621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