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夜深人静时分
寺庙中的香火钱却不翼而飞
离奇的现象背后
是菩萨显灵?
还是另有故事?
近期,崇明法院审理了
这样一起刑事案件
把这一迷雾层层拨开
还真相以大白
男子偷功德箱的钱?
初来上海的覃某夫妇没有工作和收入,生活略显窘迫。便似命运的安排,一位“高人”在覃某犯愁之际施其点拨,所谓万事求人求己不如求菩萨,覃某毅然决然地与“高人”一同来崇明“拜佛求菩萨”。
2023年10月的某日,二人驱车从浙江出发,路途虽远但覃某的“诚意”满满,经过勘察,二人成功地在某寺财神殿、观音殿窃得了功德箱内的香火钱。
图片来自网络
一回生二回熟,覃某继续在某庵、寺炮制如是行为,直至某庵住持发现了蛛丝马迹,覃某的上述行为终告案发。
到案后,覃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径。
人民法院:构成盗窃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私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覃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判处覃某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并责令覃某退赔被害单位寺庙的损失。
法官说法
俗语说,不问自取则为盗,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在我国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中,寺庙作为宗教团体,属于社会团体。覃某财迷心窍,无视法纪,其行为侵犯了寺庙的财产权益,应当受到刑罚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来源:区人民法院
编辑:郭王旖喆
责编:李琳、陈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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