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请禁驾
@全体驾驶人,炎炎夏日,夜宵啤酒龙虾消暑解乏,大家呼朋唤友,开怀畅饮不亦乐乎,但注意不可贪杯!苏州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夏季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请大家不要挑战法律底线,酒后开车“自投罗网”,酒醉驾的危害和后果让人悔恨终生,请一定牢记“酒后不开车,不管什么车;开车不喝酒,不管什么酒。”
夏季整治不停歇
酒后驾车零容忍
切勿侥幸触法规
遗憾后悔误前程
吴淞江中队
吴淞江中队警力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查获一名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人员,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0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带至医院抽血检验,并移交事故对策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周市中队
在开展酒驾整治时,周市中队民警发现一名驾驶人身上有酒味,存在酒驾嫌疑。随后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其呼出气体内酒精含量为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带至医院抽血检验,并移交事故对策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巴城中队
酒驾查处行动中,巴城中队民警查获一名驾驶人涉嫌饮酒驾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3mg/100ml,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新镇中队
在开展酒驾整治时,新镇中队民警查获一名驾驶人涉嫌饮酒驾驶,经检测,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陆家中队
酒驾查处行动中,陆家中队民警查获一名驾驶人涉嫌饮酒驾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mg/100ml,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张浦中队
在开展酒驾整治时,张浦中队民警查获一名驾驶人涉嫌饮酒驾驶,经检测,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mg/100ml,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酒店、餐饮、KTV等娱乐场所作为酒驾源头的“高发地”,也是开展“禁酒”交通安全宣传的主战场。昆山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全民拒酒驾”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全市饭店、餐馆、烧烤摊等场所主要通道张贴“拒绝酒驾”海报、收银台安装提示贴纸、增加订餐短信反馈提醒,靶向宣传,多错并举,进一步提高酒后禁驾交通安全渗透率、覆盖率,提倡全民抵制酒驾、全民监督酒驾,全力遏制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
周末聚会举杯畅饮
酒后开车易肇祸端
生命安全切勿漠视
交通出行不可懈怠
编 辑丨张浩东
核 发丨朱建华
来 源丨昆山交警
分 享 安 全 理 念
共 建 苏 州 规 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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