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大连一则处罚通告显示,大连南部滨海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跨海大桥,因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被罚款2700多万元,引发关注。
2024年4月2日,南都记者从大连市海洋发展局证实了这一消息。
关于这个处罚的不正确性,我昨天已经论述了。
有人说,反正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全资控股公司,罚款也不过是从左口袋进右口袋,这样的处罚属于大水冲了龙王庙。
说起来,哪有这么简单,我一直认为或许内有隐情,因为:秋裤套毛裤,一定有缘故,不是秋裤薄,就是毛裤没有毛。
我讲一个自己办理过的行政案件。
某县交通运输局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出面,对一项跨海公路进行了BOT招标。
一家路桥公司中标,合同标的高达5个多亿元。应当讲,双方合作过程是愉快的,前期付款还算正常,但在工程交付后,矛盾产生了,因为县财政没钱。用县长的话来说,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也没有。你看着办吧。
干了六七年的工程,还有5个多亿没有支付,哪家企业能承受得起啊?
在各种办法想尽后,企业没办法,选择了法律救济途径——仲裁。
没想到,这一下可捅了大马蜂窝了。
县交通局出面,以这家公司和县交通运输局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合谋,导致“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为由,对这家公司和自己的下属同时进行了行政处罚。
我们代表这家建设公司进行了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我们的理由很简单:一家民营企业哪有变更合同的资格和能力?一家县里的投融资平台哪敢不经政府同意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
而且,一系列事实和证据都证明当地就是因为这家民营建设公司提出了仲裁,动了老虎屁股,导致后面的处罚,但很不幸的是:我们一败再败。
因为我们不是在和一个行政机关作战,而是在和一个县政府指挥下的各个部门作对,他们形成了联盟军,而我们则是孤军奋战。
你说这件事是国有投资平台主导的,他说我们也罚了那家平台公司。
但问题是两家的处罚一样多,而且我们民营企业的处罚在先,更重要的是民营企业的处罚一出来,就立即上了信用中国网站,导致民营企业招标投标都有困难。
而那家平台公司,光有处罚书,至于履行没有,至于为什么不上信用中国网,没有人给个说法。
后来,因为这家建设公司考虑到只靠法律不行,解除了对我的委托。我也理解,要和一家县政府打官司谈何容易?哪怕是明显的报复行为,但你怎么能打动那些铁石心肠的法官?
因此,我看到大连这个案件,第一感觉是不是还有一家建设公司正在蒙冤,毕竟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土地整理;受托资产管理;国内一般贸易等。
简单说,这家公司并没有一级建筑承包商资质,甚至没有建筑资质,而要建设全长6千米,主桥长820米的大桥,或许这家公司还是没能力承担的。
那问题就来了,罚了业主单位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无处罚施工企业?
我们期待着官方的回应。
2024年4月7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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