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1日开始,退税正式拉开帷幕。人人都希望自己能够退还一部分个税,但有人偏偏反其道而行,补税2万元,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不退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补税呢?
在讲解之前大家要明白一点,在办理年度个税汇缴之后,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退税,一部分人不需要补也不需要退,而有一部分人却需要补缴个税,并且缴纳的数额还不低。
下面先来看退税的情况:
在个税年度汇算完成之后,大家就可以正常进行个税退缴工作了,不过就全年一次性奖金来说想必大家会有一些疑惑,这笔钱可以自行选择两种计税方式,一种是全部并入综合所得,另外一种则是单独计税。
全部并入综合所得,就是将这笔奖金并入每月的薪资补助,全年加起来一同计算,而单独计税,是将这笔奖金拿出来单独计算,并不汇总到全年的薪资补助当中。
当然至于这两种方式,哪种退税多,哪种退税少,都要因人而异,总之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就对了。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即便知道计算规则也不懂得怎么计算,所以这部分人往往比较纠结选择哪种方式。
其实不必纠结,既然你不会计算,那就让他们给你计算,什么意思呢?
就是你可以选择一种计算方式,在知道自己是退税还是补税后,再选择作废进行另一种方式的计算,然后两者对比择优选择,因为在计算完成之后时可以选择作废的,并且上限是5次,足够你对比选择了。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大家比较纠结,当一年内同时就职过两家公司时,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处理呢?
要知道,现在有许多人都“斜杠人”,就是身兼数职,不局限于一份工作,这也就代表他同时会获得多笔工资。但在计税时,每一份工作的工资都会在各自的基础上,减去固定的6万元数值,这样一来就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
如果单纯地这样讲,或许大家并不清楚。
假设A先生就职于甲和乙两个公司,从两个公司获得的收入分别是7万和9万,因为每个人都有6万元的免税额度,甲公司在计算时,减去6完后,实际需要纳税的工资只有10000元,缴税300元。而乙公司在原有的基础上也减去了6万元,实际需要纳税的工资只有30000元,缴税900元。
但是这种计算方式是错误的,因为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6万元的免税额,但如果按照上面计算的话,A先生明显用了两次。
所以在年终汇总计算时,就会用两份工资的合计减去6万元再重新计算,这样算完缴纳的个税就是7480元,但是在每月发放薪水的过程中,A先生已经缴纳了1200元的税额,所以在年终汇总计算完以后,就需要补缴6280元的税。
如此一来可能有人就会问了,个税这么麻烦,不缴纳可以吗?
如果你每年补缴的这笔税额在400元以内,那按照相关规定是不需要补税的,但是如果超过400元,就必须缴纳,否则就属于偷税漏税,是属于违法犯罪的。
有些人没说不缴,但就是一直拖着,像这种情况也有相关的规定办法。
如果你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补齐个税,那将按照不交税额的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当然如果情节更为严重的话,相关机关还会处以50%-500%的罚款,所以还是按部就班的补缴吧,不要想着钻空子了。
当然有些人比较诧异的是,为什么有人退税能退到3万多呢?
第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人的工资肯定非常高,毕竟工资低是不可能获得高额退税的,毕竟就没交多少税。
另外,有些人办理了专项附加扣除,例如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买房租房、继续教育等都能减免个税,这样算下来也能抵扣不少。
值得注意的是,在专项附加扣除里,有一项名为“大病医疗”的扣除只能在年度汇总的时候申报。
假如B先生在去年缴纳的税额对应的工资是120万,如果按公司下发工资计算的话,大约预缴个税一共35.8万元。
然后在今年3月份进行汇算时,又将赡养老人的3.6万,子女教育的2.4万,还有医保自付的4万元都填报了进去,这样对应的工资就降到了111.5万元,如此一来缴纳的个税也减少到了32万,与预缴的35.8万元做差,就能得出B先生在今年能够退税3.8万元。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对于那些需要补税的人来说,能补还是尽快补上吧,免得以后拖延或者忘了会得不偿失。#图文万粉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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