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民黄德义自己出钱13万!
修建了一座为大家服务的过河桥,最终被法院给判了2年,而且17个参与建造桥梁的人都被判了。
如今官方做出了解释!
法官表示,老黄和村民修桥过河没有报备,没有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因为桥梁建设都有规定的。
万一发生了命案,影响水利工程,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农民老黄私自收取过桥费5万多元,罗翔评论了男子修桥一家18口获刑的事件。他认为:
“如果修桥造路能够满足民众的期待,不仅不会破坏社会秩序,反而会受到社会秩序的认可。因此没有产生恶劣影响,反而是促进了民生,不应该判刑。”
法官给村民判“寻衅滋事罪2年!”
理由是,第一次警告老黄拆除浮桥,不能再用了,但是老黄不肯,村民不肯,当地的百姓都不肯。“我们交钱都是自愿的,没有人强制我们,我们自愿给钱。”
法官说也不行,结果第二次警告,老黄说,“不收钱了,桥能保留吗?要是拆除了我们游过去?绕道过河需要70公里,浮桥过河需要3分钟不到。”
第三次警告之后,老黄还是不肯拆,当地的百姓也不肯拆除,强烈支持农民老黄的修桥一事,最终18个人被判。说是老黄不服从法院的宣判结果,三次违法,就是寻衅滋事。
但罗翔说法官不能这么判,因为老黄没有搞事,没有造成其他伤害,根本不存在寻衅滋事行为。
网友们震怒,反问吉林洮南市的法官!
“请问愚公移山,应该判刑多少年?”
有律师认真回答了网友们的调侃,
愚公移山放到今天,那是十分凄惨的。愚公移山,精卫填海,大禹治水放现在都是十八代翻不了身的重罪。
可以告愚公非法采矿,破坏自然环境,破坏生态,还有侵占了固有资产,花花草草,山山水水都是国有资源,这些重大的罪名加起来,100个愚公都不够砍头的。
但是当地有政策,愚公在没有报备的情况下擅自开山,属于破坏环境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犯法当地交通不发达,愚公在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开山,也是犯法。
因此,同上,吉林农民的修桥没有报备上去,法官说就是违法啊,他就是按照法律规则办事的,没有毛病。
但是被判刑之后,农民老黄十分气愤。
不断提出上诉,当地的法院还驳回了,无奈之下,老黄只能上更高一级的法院,继续上诉。
面对记者的采访,他说:
我们这到镇西桥路程将近35公里,再绕到白城市,单程多走70公里,每次进货多走140公里。”
岳国友说的“多走140公里”,是和黄德义的浮桥拆除前对比,从“走直线”到绕行,让他多出一笔开支。
“按我的货车每公里1块钱油钱,每周我要在路上多花500~700块钱。”
所以,这就是擅自修桥的原因,何况当地的老百姓都没有意见,也方便了大家,到头来却成为了“现代愚公”了。
至于为什么只判刑,不修桥的官方表示,因为修桥需要排队的,你们这些村里的农民太少,很多年轻人都出去了,就剩下了20多户人家种地,只能先修理人多地方的桥,才轮到你们。
现在好了,舆论发酵之后,网友们力挺老黄,这才得到了当地部门的“马上修桥”的答复。你们发现了吗?这些当官的就是只拿工资不干活儿。
存在即合理,有需求就该存在,请先满足民众需要,先看事实真相是恶意违法还是带来便利。看看电影《药神》,总之4年前发生的事,2023年才修桥,你说说当地的官员这叫上心?
桥被拆
老百姓过河没有桥,只能自救自助,根本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看到问题不改正,不办事的人,就像马路边上的停车位。
你们停在那里影响市容市貌,影响交通,现在搞个智慧停车位开始收费了,不影响交通也不影响市容了,马路边边还是马路边。谁让你自己收费,不让官方收费,哈哈!
不过,还是给老黄点赞,给“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点赞。”
现在社会缺少愚公,愚公的精神更加可贵。
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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