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2日(记者果君 冯仪) 1月16日,华中农业大学11名学生以实名联合举报的方式,举报该校动物营养系教授黄某某存在学术造假行为。该事件迅速引发多方关注。

近年来,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屡屡被曝光,师德师风问题时有发生。

2020年11月,一份长达123页的举报材料在网络热传,原天津大学化工学院一硕士研究生以一篇长达123页的举报信实名举报其原导师学术造假。此后,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在其官网发布情况说明称,经该院调查组查证,认定该教授学术不端行为属实,天津大学已对其解聘,该院网站已删除其相关信息。

2023年1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发布通报称,长安大学建筑学院教师许某此前发表的一篇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他人论文和擅自标注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问题,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许某对上述问题负责。同年4月,教育部网站发布的《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二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指出,后经认定,长安大学建筑学院教师许某在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存在研究内容剽窃等违规行为。

当事学生之一举报微博截图

举报还是不举报?举报是否有章可依?

记者查阅发现,针对学术不端等行为,教育部门曾多次出台相关规范。

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了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数据或捏造事实,不当署名,提供虚假学术信息,买卖或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情形。同时授权高等学校可以结合学校实际,自行规定六类之外的学术不端情形。

教育部曾多次强调,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惩处师德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根据相关规定撤销或丧失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清除出教师队伍,严把教师入口关。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对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应及时按程序撤销并收缴;对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若已经取得,应依法丧失,并按程序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此外,有些高校在校内也会对师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目前就读于吉林大学的一位研二学生提到,在研究生入学时,吉林大学有统一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教育,全体新生都要学习。同时每名研究生有“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考试,作为培养计划的必修环节。据吉林大学公布的《吉林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该校的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教学委员会办公室、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为学校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的受理机构。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截图

学术不端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目前,各大高校都会设置处理学术不端问题的监管机构。

据华中农业大学官方网站显示,该校的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负责评估学校有关学术道德方面的政策和问题。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学校也有详细的规范和处理办法。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截图

那么,在相关部门和学校的严厉打击下,学术不端行为为何依旧屡禁不止?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学生普遍对举报存在诸多顾虑。一位受访者告诉记者:“虽然在求学过程中未听闻过身边有教师学术不端的情况,但说心里话,我可能没有举报的勇气,这涉及能否顺利拿到学位证和毕业证。我会委婉地提醒老师,但也仅限于提醒。”同时,不少人表示,对于举报后处理结果是否有效、公正存在疑虑。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近年来,高校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置结果并不理想,这大大阻碍了对于此类行为的有效控制,“我们相对独立、专业的学术评价体系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行政权力有时会僭越学术权力。学术评价往往存在着很多干扰的因素,导致正常的学术评价难以发挥作用。”

储朝晖同时表示,即使是在目前的舆论监管和制度要求情况下, 短时间内改变学术不端的现状也是很难的。“监管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如果将学术研究比喻为一辆车,监管仅仅起到刹车的作用,探究真理才是行车的方向。良性的学术生态会让更多人真正意识到探求真理的必要性,如果大学内不能形成良好的学术生态,大家斤斤计较于每个人所获的功利、奖励,方向错了,就算学校制定了很多文件、规范,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各方力量会纠缠在一起,最终很难让规则发挥作用。”储朝晖表示。

编辑:吴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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