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官宣“认房不认贷”,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

9月1日,北京和上海均官宣执行“认房不用 认贷”政策。至此,四大 一线城市全部落实该政策。成都、重庆也在9月1日官宣了该政策。

上海:认房不认贷

9月1日,上海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执行“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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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建委表示,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9月1日,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上海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规定自通知印发次日起执行。

北京:认房不认贷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消息,9月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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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称,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 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 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 信贷政策。

成都:认房不认贷

9月1日,成都市住建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优化成都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从即日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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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认房不认贷

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9月1日消息,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庆市促进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

其中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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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认房不认贷”利于促进有效需求

经济日报近日发布文章指出,“认房不认贷”政策有助于促进有效需求联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政策显著降低了购房者的置换成本,进一步释放了改善性住房需求,“卖一买一”交易可能随之增加。由此,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一手房、二手房市场将形成更多联动。接下来,各地要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因城施策落实好“认房不认贷”政策,切实降低居民的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与此同时,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进一步释放有效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上海、北京、重庆住建委官网、成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