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由龙湾区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温州市机场片区通用航空产业园机场东片单元A-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于2021年2月完成中间成果会审,现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26日(共30个自然日)。
《温州市机场片区通用航空产业园机场东片单元A-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批前公告
由龙湾区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温州市机场片区通用航空产业园机场东片单元A-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于2021年2月完成中间成果会审,现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26日(共30个自然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为北至航空大道、东至经五路、西至经五支路、南至空港大道,总用地面积约53.4公顷。
二、用地功能修改
规划修改后,A-06地块用地性质由文化设施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三、控制指标修改
规划修改后,A-06地块容积率2.2,建筑密度55%,绿地率10%,地块建筑总高(黄海高程)应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其它指标控制情况详见地块指标一览表。
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四、公共配套设施修改
规划修改后,本次规划在A-06设置公厕1处,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鼓励和推广附属式公共厕所;设置开闭所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设置2处移动通信基站。
五、城市设计引导
规划修改后,本片区通过对建筑的合理布局、城市界面的打造,景观资源的利用,塑造现代、简洁、大气的城市形象。重点控制沿经五路、经五支路和空港大道城市界面,宜通过建筑形式、材质及色彩等方面的控制,沿路形成简洁、大气的建筑立面;同时,加强建筑第五立面设计,屋顶立面形式、色彩应与周边建筑群体相协调,鼓励设置屋顶绿化景观、屋顶色彩亮化等方式,可结合功能进行创新设计,加强在沈海高速复线、 飞机起降等高速环境下的视觉体验。建筑总高应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宜呈现北高南低的高度层次关系,并结合片区整体形成簇状跌落式城市形态。建筑宜采用简洁、现代建筑风格,外立面纯净统一、轮廓线清晰简约,相互协调、富有韵律感,并注重与周边建筑及环境有机融合。建筑色彩以淡雅灰白色系为主,暖色调为点缀,具体要求参照《浙江省工业建筑色彩设计技术导则(试行)》执行;;外墙材料应稳重大气,宜采用金属板材、石材、玻璃、钢架等,体现现代感。
六、相关图纸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3、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4、公共服务及公共设施规划图(修改前)
5、公共服务及公共设施规划图(修改后)
对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规划修改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地点:
1、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2、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微信号“龙湾发布”
4、街道办事处
5、地块现场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2楼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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