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托运腻子粉撒一路 阳和城管及时制止
7月18日上午,一辆摩托车在东晋大道运载腻子粉时存在着遗撒现象,被执法人员及时制止。
当天上午10时许,北部分局内勤人员通过监控平台发现东晋大道由西向东方向一摩托车后座装载的白色物料一路遗撒,造成路面污染,便立即通知附近的巡查人员前去查看,执法人员在古亭大道恒大城附近发现该辆摩托车并将其拦下,面对突然出现的执法人员,摩托车司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执法人员督促其下车查看,才发现后座装载的袋装腻子粉的包装袋因车辆晃动下压到摩托车的排气管上被烫了一个口子,导致摩托车一路开腻子粉一路漏。执法人员对摩托车驾驶员运载散体物料未严实密封造成泄漏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并对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摩托车驾驶员对因自身疏忽造成的撒漏行为,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马上整改。执法人员帮其借来清扫工具,对于不便于人工清扫的遗撒位置,又联系洒水车前来进行清洗。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主动减轻危害后果,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予立案处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必须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措施,不得泄漏、遗撒。如当事人对其发生的违规行为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改正的。执法人员依据该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将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但对单位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个人的罚款最高不超过200元。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类似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可向柳州市智慧城管“柳州是我家”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