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杨绎霏 视频/姚抒廷):近日,山西临汾发生了一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400多位宾客在喜宴上用餐完毕后,陆续有人出现发烧、拉肚子和呕吐等症状,最后有上百位宾客出现不同程度的食物中毒。
北京朝阳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杨军表示,简单来讲,食物中毒是指因吃了有毒的食物而引起的身体不适等症状。食物有毒一方面有可能是被细菌污染,另一方面可能是食物本身有毒,比如毒蘑菇或者食物上有化学物质残留。
此外,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马雨辰表示,在用餐过程中,如果出现食物中毒,应当由生产者和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的十倍金额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出现严重食物中毒事故的,相关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
《新闻+》记者:什么是食物中毒?
杨军:食品安全一直是国家,包括医疗关注的重点。食物中毒,简单来讲,是指因吃了有毒的食物而引起的身体不适等症状。食物有毒一方面可能是被细菌污染,也可能是食物本身有毒,比如毒蘑菇或者食物上有化学物质残留。
食物中毒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起病很急;第二个特点是出现大范围中毒的情况时,会有很多人发病,但是往往处理及时的话,愈后比较好。
全年都有发生食物中毒的可能,但是相对来说,7月至9月的天气湿度大、温度高,在这种环境下,细菌的滋生速度较快,发生食物中毒的事件较多。在4月至6月、冬天的时候,发生食物中毒的事件相对少一些。
《新闻+》记者: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有哪些?
杨军:引起食物中毒的因素有很多。首先是环境因素,包括食物来源的环境、食物保存的环境,甚至包括进食时所在的环境。这些环境都有可能导致所吃的食物发生一系列变化而引起中毒。比如在空场地进食,周围有家禽、家畜,有扬尘等,食物即使处理得再干净,也可能诱发食物中毒。
其次是食物的种类,包括食物是否被污染,食材本身是否有问题,食物在加工的过程中是否经过处理,比如在烹饪扁豆时,如果不做熟,扁豆碱的毒性就可能致人中毒。
引起食物中毒的因素非常多,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在于预防。
《新闻+》记者:食物中毒后该怎么办?
杨军:如果是个人的食物中毒且症状较轻,比如只是单纯肚子疼、腹泻、呕吐,可以喝一点淡盐水,吃一点流食,让肠胃得到休息。如果食物污染是由一些细菌引起,可以配合着吃一些抗生素,比如青霉素、头孢,或者吃一些喹诺酮类的抗生素,再配合吃一些止泻的药物和改善临床症状的药物,症状大概在两三天就能缓解;如果症状较重,腹泻、呕吐得很厉害,有脱水症状,需要到医院治疗。
如果出现了集体食物中毒的情况,需要第一时间上报,比如在医院接诊三例以上集体发生的疑似食物中毒的情况,要在两小时内上报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会对发生的食物中毒情况溯源,进行相应的调查。
如果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定要及时留取证据,另一方面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报警。
《新闻+》记者: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杨军:从我们的一些经验上来讲,注意个人卫生是最重要的,包括就餐时清洁餐具,这对预防因细菌感染导致的食物中毒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其次因为温度、湿度等原因,食品容易很快腐烂,可能会滋生大量细菌,即使进行了高温处理,仍可能有残留。
所以不干净的食材、特殊的食材,或者是保留不善、保留时间过长的食材尽量不要接触,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认为把食物放到冷冻室、冷藏室里就不会变质的想法也是错误的。在冷冻、冷藏的环境中,细菌滋生的速度会慢,但还是会滋生细菌。所以,当食物在冰箱冰柜里已经放置了较长时间,也建议要慎重食用,或者经深加工后再吃。
一些河鲜、海鲜如果它生存或者储存的环境本身已经受到污染,比如水源不是流动的水,或者水里的一些细菌污染了河鲜、海鲜,也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此外,不要轻易食用蘑菇或者是不明种类的东西,在野外、户外,毒蘑菇、毒菌的中毒情况时常发生。
《新闻+》记者:在外饮食发生食物中毒,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马雨辰:在用餐过程中,如果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应当由生产者和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生产者也就是食物的供应商、经营者,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的十倍金额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此外,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编辑:阚纯裕责任编辑: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