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话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事件发生在株洲市的一家火锅店,晏姓父子在店里消费了300多元,包含一份“拍黄瓜,随后向相关部门投诉这家火锅店,要求按当天消费总金额的10倍赔偿,即3000元。
餐馆卖“拍黄瓜”有错么?错在哪儿?这道几乎每个小店都有的小凉菜到底还能不能卖了?
法律依据: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制作销售凉菜制品需要满足以下2个条件:
条件1:生食类、裱花蛋糕、部分冷食类食品的加工制作,应在专门的空间内制作进行。
条件2:餐饮单位若要经营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必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就属于超范围经营。
法律解释:
条件1中,对于“部分冷食类食品”、“专门的空间”没有给出具体的标准,所以在实际执行层面并不好衡量。
但是条件2中,对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范围,是可以通过网络清晰地查询到,并且这一条文也很好鉴定。如果餐馆在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范围的情况下售卖“拍黄瓜”之类的凉菜,那确实是违规的。
执行层面:
事实上,早在2021年6月,对于超范围经营“拍黄瓜”等凉菜如何处罚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在公众留言中回应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面对职业打假,餐饮人如何规避风险?
1、亡羊补牢,及时增项
如果餐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里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这一项,可以经营类型发生变化为由,提前向相关发证部门申请增项,在取得相关资质后再售卖相关凉菜制品。
2、主动报备,减轻处罚
如果因不知情等原因出现无冷食制售许可证制作凉菜的情形,并造成较小影响的,可以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备,争取减免或者减轻处罚。
3、积极反映,拒绝私了
如果发现自己遭到了恶意投诉,或者遭遇“职业打假人的敲诈勒索”时,一定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切不可因为害怕把事情闹大而选择给钱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