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调整永定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从去年开始,国家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启动了出租汽车行业的全面改革,其中就包括“理顺巡游出租汽车价格形成机制”,明确规定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各地应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巡游车运价水平和结构。我市永定城区现行运价水平,于2009年制定,2011年调整了起步价(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2016年增加了低速行驶计费,起步价为5元,续程车公里价为1.67元(300米跳表计费0.5元),该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处于偏低水平。近年来,受私家车增多、道路拥堵,以及网约车、共享汽车等新生业态冲击的影响,我市巡游出租车运营效率降低,导致巡游车驾驶员收入减少。出租汽车行业工作强度大、安全营运要求高,但偏低的运价成为阻碍行业服务水平提升的因素,严重影响着出租车司机的从业积极性,也使得行业发展面临困境。
目前,我市正全面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加强对巡游出租车和驾驶员的监督考核力度。此时调整和完善巡游出租车运价,有利于维护行业稳定运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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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市发改委已下发文件通知,确定永定城区巡游出租车白天起步价由过去的5元调整为6元,续程公里价2元;自4月10日起启动调试后执行,5月1日前将出租车计价器全部调整到位。
调整后的运价标准是白天( 6:00—— 22: 00 )起步价为 1.6 公里 6元(含燃油附加费);满1.6 公里后的续程运行价为 500 米跳表一次计费1元;低速行驶费(车速低于每小时 12 公里,含等候)为首次满3分钟计费1 元,后累计每满 1.5 分钟计费 0.5 元;单程载客 10 公里以上,超过部分在续程运行价基础上加收50% 回程空驶费。对乘客乘同一辆出租汽车返回的,不收取回程空驶费;晚班时间为 22:00 至次日 6: 00 ,起步价在白班价格基础上上浮1元,除起步价外的运行价格在白班价格基础上上浮20%; 定价浮动幅度为 20% ,具体执行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在浮动范围内确定;出租汽车载客经过合法设立的收费站(包括过桥、过路、过渡、过隧道等)所发生的通行费由乘客支付。 (本报记者 杨旭东)